|
主题: 国土部决意推行征地改革试点 首次提倡提高个人收益
|
| 2014-02-22 12:24:37 |
|
| |
 |
| |
|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
| 昵称:大牛股 |
| 发帖数:112786 |
| 回帖数:21890 |
| 可用积分数:99997995 |
| 注册日期:2008-02-23 |
| 最后登陆:2026-03-26 |
|
主题:国土部决意推行征地改革试点 首次提倡提高个人收益
国土部“决意”征地改革试点 首倡“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先于修法欲建货币、留地、换地、留物业、入股等多元化补偿机制 尽管《土地管理法》修订工作仍在继续且不会在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审议,但国土资源部还是决意在修法完成之前,先行展开征地制度改革的探索。各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已知悉将在2014年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在试点工作过程中,除了探索公益性项目征地的界定方式外,重点将对征地补偿的方式进行多元化尝试。目前,国土资源部已经提出征地补偿“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的试点工作要求,这是作为全国土地主管部门的国土资源部,首次明确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与此同时,国土资源部在部署征地制度改革试点过程中,还提出了征地补偿多元化探索的基本路径,即除征地货币化补偿外,还可以探索采用“留地”“换地”“留物业”“入股”等方式,为未来开展的征地制度改革积累经验。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2014-02-22 12:24:58 |
|
| |
 |
| |
|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
| 昵称:大牛股 |
| 发帖数:112786 |
| 回帖数:21890 |
| 可用积分数:99997995 |
| 注册日期:2008-02-23 |
| 最后登陆:2026-03-26 |
|
试点“跑赢”修法 在国土资源部向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部署的2014年将要开展的重点工作中,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被列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主要任务的“第一项”,位列多项任务之首。 “近期国土资源部确实提出过2014年进行征地制度改革试点的要求,但现在是哪几个城市或者地区,还没有正式确定。”2月20日,东部某省国土资源厅的官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证实,国土资源部正在选择进行征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地区,而在此之前,征地制度改革尚未有“官方试点”。 河南、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的相关人士也向本报记者证实了国土资源部部署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消息。在国土资源部向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部署的2014年将要开展的重点工作中,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被列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主要任务的“第一项”,位列多项任务之首。 在此之前,《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工作中,已经涉及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问题。2012年12月28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土地管理法修订案(草案)》(下称“草案”),并将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记者了解到,这份草案稿的核心在于取消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原有产值的30倍上限,但对于缩小征地范围、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等,并未做出更为细致、明确的法律安排。与此同时,由于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各利益群体诉求博弈颇多,全国人大并未正式审议通过该草案。 “从现在的情况看,《土地管理法》修订案草案也没有送交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安排”。2月20日,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一位权威人士向记者表示。而按照当前国土资源部的工作安排,征地制度改革的地方试点工作,有望先于修法执行,以为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法修订案草案积累相关经验。
|
| |
结构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