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财政部对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平均余额2%
2014-03-28 17: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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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财政部对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平均余额2%

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3月28日印发《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管理办法

《办法》表示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可按照本办法规定,获得中央给予的财政补贴资金支持

《办法》称,对于符合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财政部门按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照规定的比例分担。东、中、西部地区的中央地方分担比例分别为7:3、8:2、9:1

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财金[201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2009年以来,财政部门积极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三农”,支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总体效果良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为巩固和扩大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效果,我部对有关内容进行了细化和完善,现印发《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报告我部(金融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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