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联通和网通高层呼吁对电信业实施"不对称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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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7 20:2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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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联通和网通高层呼吁对电信业实施"不对称管制"
接连两日,中国联通和中国网通高层在香港出席业绩会时均呼吁政府实施“不对称管制”政策,他们透露,该政策已向电信征求意见,接近“随时出台”的阶段,可能推行的政策包括了可携号转网、互联互通漫游费等。目前,已经实施的电信重组便是其中一个解决方案。
近一段时间,很多行业专家都指出,中国电信业新一轮重组后,有效性管制政策和法规的滞后已亟待解决。发改委专家史炜称,一是尽可能消除中国移动一家独大对市场有效竞争的破坏;第二是推动处在弱势地位的公司正常发展。
正在拟订中的该政策得到了中国联通和中国网通的大力响应。中国联通CEO常小兵本月25日在出席业绩记者会时再度表示,中国政府正制订针对中移动强势的“不对称监管政策”作研究,用以“除强扶弱”,并相信已接近可随时出台的阶段。
而中国网通CEO左迅生则在不久前的记者会上指出,相信有关政策会陆续出台。左迅生举例说出“有可能”推行的政策,其中包括可携号转网、互联互通漫游费等。
从韩国等国外电信业的监管经验看,“不对称管制”政策包括了业务牌照的发放次序、单向号码携带、资费管制、市场份额管制、不对称结算等手段。
表:电信市场仍是“一家独大”
2007年营业收入:中国移动营收超过中国电信、中国网通和中国联通总和。
2007年净利润:中国移动净利润达871亿元,而其他三家运营商净利润之和仅有450.97亿元。
现有用户:截至今年5月底,中国移动总用户数为4.07亿户,占70%的份额。
新增用户:中国移动占到接近87%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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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7 20:3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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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进行的中国联通、中国网通香港上市公司的业绩发布会上,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和中国网通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左迅生都谈到了运营商非对称管制的问题。在电信重组之后,这两家运营商将合并为一家,而非对称管制怎样进行,实施到何种程度无疑将影响着每个电信运营商的命运。
所谓“非对称管制措施”是指政府部门在垄断行业所形成的新格局中,对同行业中不同的经济实体,施行不同的政策、措施,以利于这种新的格局朝良性方向发展。日本和韩国都曾实施过电信非对称管制。
而我国在今年5月底开始的新一轮电信重组也就是为了打破目前的电信失衡状态。在重组之前,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网通三家电信运营商的利润之和仍与中国移动相去甚远,本轮重组完成,原有六大运营商合并为三家,且都进行全业务经营,其初衷就是为了能够打破中国移动一家独大的局面。
重组之后,合并了中国铁通的中国移动做TD-SCDMA 、收购了中国联通CDMA网络的中国电信发展CDMA2000业务以及中国联通GSM和中国网通合并建设WCDMA几已成为定局,即便如此,后两家电信运营商仍难与中国移动势均力敌,所以,运营商已经参与到了政府组织的非对称管制措施的讨论中。
但是,C114近日在采访国资委研究中心新产业研究部副部长卢奇骏时获悉,“半年内很难推出非对称管制政策。”卢奇骏认为,尽管新电信和新联通希望加快实施非对称管制,但因非对称管制缺乏法律和体制保障,很难在短期内上升到执行层面。
韩国的非对称管制例证可以解释为何上述两家运营商为何对此如此热衷。韩国2004年实施了非对称管制市场份额限制以及单向携号转网政策。当年,该政策不但影响了主导运营商的移动用户数量,而且还促使其部分中高端用户流向弱势运营商。该政策的另一个影响就是各运营商的营销费用激增,尤其是为获取新用户所支付的费用。
“非对称管制中最严厉的做法是市场份额限制。像韩国那样,对主导运营商的用户数量进行限制。其次是号码可携带。再次是网络资源共享等。鉴于我国基础网络资源的大部分是国有资产,无论是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角度,还是从促进电信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都应该尽快实现网络资源共享。我国在这一方面十分落后,连最基本的共享——站址共享也未实现,而欧洲已经做到了核心网层面的共享。”卢奇骏如是说。
仅仅靠非对称管制就能实现产业平衡吗?卢奇骏对此有着不同的理解。他认为电信法缺失和管制体制不健全才是形成产业发展失衡的主要原因。“电信行业本身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行业,利益调整难度极大,需要专门的法律调节以及专门的机构进行规制。但是,直到现在,我国电信法出台仍遥遥无期。由于缺乏法律权威,单凭行政手段无法有效制约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大行其道,无序竞争、恶性竞争频仍,产业焉能实现均衡发展?
“而且,直到现在我国也没有独立的电信监管机构,政府既是行业管理者,也是监管者,定位不清楚。从另一个角度看,运营商都是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最终属于政府,行业管理者无法摆脱与运营商之间的隐性产权纽带关系,这无疑增加了监管的难度。”卢奇骏说。“不解决法律缺失和体制不健全的问题,所有的重组和非对称管制都很难达到预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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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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