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江铃汽车公布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4-06-01 21: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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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江铃汽车公布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5月29日晚间,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公司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和要求、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实现股东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和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与独立董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在运营和长期发展方面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在股本规模、股权结构方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可以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4-2016年,公司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在确保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可以增加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公司董事会还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在有条件时提议进行中期分红。未来三年内,若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在外部融资环境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将继续保持或考虑进一步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由董事会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应当对回报规划发表意见。股东回报规划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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