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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证协通知券商:管好研报
2014-06-24 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字号:12 14 证券公司、证券分析师制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者泄露国家保密信息、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以及未公开重大信息
⊙记者马婧妤○编辑梁伟
针对近期证券分析师及证券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的问题,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证券分析师与投资顾问专业委员会日前向业内下发通知,要求证券公司健全发布研报和证券分析师管理制度及流程,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中证协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发展,证券市场信息传播更加快捷,信息传输量更大,也对证券研究机构日常管理提出新的挑战。
对此,中证协证券分析师与投资顾问专业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证券公司要对此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规定,建立健全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和证券分析师管理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加强对证券分析师信息收集、调研、制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管理,加强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相关销售服务等管理,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为加强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自律管理,中证协2012年6月份发布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和《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对制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各个业务流程(研究对象覆盖、信息收集和公司调研、研究报告制作、质量控制、合规审查、研究报告发布)提出了相应的规范要求。
按照上述规则,证券公司、证券分析师制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者泄露国家保密信息、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以及未公开重大信息。
上述负责人评价,《执业规范》和《行为准则》重点防范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加强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证券分析师等相关人员责任控制。《执业规范》和《行为准则》的发布对规范证券研究机构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以及证券分析师的执业行为,加强投资者保护,维护市场秩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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