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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重庆路桥 出让益民基金股权
因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冲突,重庆路桥被迫出让所持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5%股权。
8月29日,重庆路桥董事会决定将所持益民基金25%股权分别转让给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9%和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6%,转让价格分别为5225万元和1650万元,两者分别产生3325万元和1050万元收益。
虽然获得了不小的收益,但重庆路桥出让益民基金是被迫之举。根据中国证监会2004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十条:“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不得持有其他股东的股份或者拥有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与其他股东同属一个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其他关联关系……”重庆路桥持股益民基金违反的就是上述规定。重庆路桥2003年投资益民基金时,它的控股股东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也取得益民基金3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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