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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发:致长江电力卢纯董事长的一封信
卢董事长:
你好!
首先我作为长江电力股民的一员,就你出任为三峡集团及长江电力董事长表示祝贺。在希望你的履新能给整个三峡和股民带来一缕缕的清风。
刚刚过去的一周,长江电力的13年年报和14年一季度报表相继发表,在此之际我代表长江电力权益维护群里的全体股民,执笔给你写了这一封信。主要就年报中出现的一些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问题希望得到你亲自的答复。相关问题也找过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作答,但由于其相关权限、以及问题敏感的原因并不能清楚阐释相关问题,当然你们也可以认为我的理解能力不强造成的。
近两年的年报总体来说是中规中矩的,从2012年初到2013年底在收购地电资产支付37亿的基础上,负债总额减少了187亿,期间累计分红96.7亿。至少说明长电近两年没乱投资这点我们股民是满意的。但是报表中2011年前存在的一些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年报中问题依旧,我们向您及董事会就以下几个问题作出呼吁:
1、 关于成都基地(成都三峡大厦)项目近10亿应收款问题。众所周知,当年成都三峡大厦最初设计时只作为金沙江的调度中心,并未定义为总部,后面随着金沙江项目的开工升格为总部。而根据媒体和审计部门的曝光该总部建造过程就存在多项违规:违规占地并办理用地性质变更手续的情况下,增加投资3.58亿元建设了高标准酒店用于出租和出售。装修过程招标程序的违规导致仅装修一项就花费4亿。长江电力上市公司当前已经有了北京行政总部和宜昌的电力生产总部。金沙江相关资产没有注入公司的前提下,作为和上市公司发电主业8杆子打不着的建设总部的建设和运营费用居然由上市公司承担是否妥当?而2013年年报显示成都基地相关费用由应收款部分转为其他非流动资产。这种大股东吃饭,股民买单的行为是否合适?我们呼吁长江电力应该把该项资产转让给与其关系更为密切的大股东。
2、 中央三令五申要求非地产主业央企退出地产业务,国资委在2010年3月亦明确要求国资委要求78家非地产主业央企15天内退出,可是截止2013年的年报,长江电力却依旧持有湖北淸能置业集团43%的股权。年报显示长江电力初始投资湖北淸能置业13.4亿,长江电力在同时对淸能置业进行关联委托贷款,13年年报亦无相关委托贷款规模和利息以及或有归还信息的披露。在上游向溪注入渐行渐近长江电力急需资金之际,我们呼吁上市公司对非主业低现金收益资产进行清理,集中资金、资源用来将来的收购! 3、 2011年长江电力强行通过有关地电收购方案,在资本市场影响恶劣。主要原因是大股东三峡集团公司没有尊重小股东合法权益,并按规定开通网络投票。Q群47199766联系我.硬生生的变相剥脱万千股民的神圣的投票权。如今4年一轮回,马上向溪资产就要注入了,市场给了长江电力很好的救赎机会,我们呼吁向溪资产注入价格充分考虑当前市场收益情况,少溢价或者不溢价注入。实现以现金+承债或以部分优先股的形式实现资产收购。股民强烈反对任何以扩张普通股本的收购方案! 4、 虽然在招股说明书里有上网电价原则上浮动定价以及在此后的增发中长江电力官方表态上网电价浮动定价原则,但事实上三峡的上网电价严格受发改委定价的管控,鉴于2014年水资源费增加及新的增值税方案和潜在滇中引水和三峡的第二船闸工程,这些都会增加长江电力经营成本,减少归属股东的利润。我们呼吁作为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的董事会及管理层,从股东利益出发和相关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述求。
中央当前一再强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电力市场化改革亦是潮流涌动。同样作为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资本市场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希望长江电力能在您的带领下,能在市场口碑和股价上双双走出当前谷底,找准方向,迎接新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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