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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云南白药:关于自有闲置资金扩大证券投资范围并提高投资理财额度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15-2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有闲置资金扩大证券投资范围并提高投资
理财额度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7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5年7月12日以书面、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 的董事有10名,1名缺席,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10票。 审议通过了《关 于自有闲置资金扩大证券投资范围并提高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
一、 概述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 月11日通过并公告《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的决议》,计划 运用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后净资产的30%自有资金,用于银行保本 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及保本基础上开展各项理财业务(不进入股票一级 和二级市场)。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和公司授权的资金范围内,使用公司经 营产生的自有资金,购买投资理财产品,获得了良好的收益并定期向董事 会报告并披露。
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及公司内部管理的不断完善,公司财务状况保持 良好,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 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资金收 益,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扩大证券投资范围并提高投资理财额度:
(一)、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范围:扩大证券投资范围,在原董事会批准的基础上增 加:与生物医药有关的证券投资基金,生物医药行业的股票或股权,新股 配售或申购。
(四)、投资额度: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 险的同时提高理财总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后净资 产的30%扩大为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后净资产的45%;投资股票、 股权和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总投资额度的15%,资金额度上限不得高 于10亿元。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五)、投资期限:终止于董事会另有修订或其它决议。
二、操作方式及审批程序
(一)、证券投资的原则:公司证券投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注 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注重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不 影响公司战略及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牵头组建投资执行团队,制定执行具体投
资运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个股的比例及退出的止损线,收益目标等。 公司已建立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投资制度,明确了证券投资管 理规范、审批程序,以控制投资风险,同时根据证券投资的种类、特点和 运作状况,建立完备的投资决策机制、操作流程和风险监控体系,在风险 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从事证券投资。详见《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三、 对公司的影响
证券投资使用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 及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董事会批准 的投资总额内适当配置证券投资产品及数量,因此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之前制订了《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 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 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 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鉴于证券投资的投资风险,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可以 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根据证券投资的种类、特点和运作状况,建立完备的证券投资管理 制度、投资决策机制、操作流程和风险监控体系,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 受的前提下从事证券投资。公司将选择具有证券投资理论知识和丰富投资经
验的人员参与证券投资具体运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它负责证券投资具体工作人员应 当对公司证券投资方案或证券投资的具体操作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 个人或组织披露上述证券投资信息。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未公开证券投资信息的对外公布,证券投资工作小 组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将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向董事会汇报,由公司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以此加强 对公司证券投资项目的前期与跟踪管理,控制风险。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 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 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
五、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 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的同时,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积极寻求探索更为丰富盈利与 投资模式,有利于提升自有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
2、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可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 公司资金安全;
3、上述证券投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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