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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5年09月02日 05:2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日照港(6.14,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25日14:00开始
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8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25日
至2015年9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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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或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采用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81号)
(三)登记时间:2015年9月25日(上午9:30-11:30)
六、其他事项
(一)联 系 人:王玲玲
联系电话:0633-8387351
联系传真:0633-8387361
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81号
邮政编码:276826
电子邮箱:rzpcl@rzport.com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根据有关规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股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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