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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浙江阳光三季度报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7位董事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陈燕生先生和董事徐国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李广安先生和董事陈卫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森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亚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2,018,535,853.62 1,896,267,293.77 6.4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971,757,030.14 914,774,990.95 6.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3.89 4.76 -18.28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3,731,873.31 549.1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18 450.18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4,107,048.40 87,345,088.75 12.76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37 0.350 12.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343 -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37 0.350 12.76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3.51 8.99 增加0.0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3.37 8.83 减少0.16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1-9月)(元)
扣除方式:合并扣除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571,526.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1,479,532.04
所得税影响数 -522,998.49
合计 1,568,995.47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
名称 特殊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
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持有的浙江阳光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四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50%的利润分配方案。(3)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给予1.88元现金对价,总计7520000元。 承诺(3)、(2)已于2005年11月14日和2006年6月12日履行完毕,承诺(1)正在履行中,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陈森洁 (1)持有的浙江阳光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四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50%的利润分配方案。 承诺(2)已于2006年6月12日履行完毕,承诺(1)正在履行中,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陈月明 持有的浙江阳光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四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承诺正在履行中,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杭州易安投资有限公司 (1)持有的浙江阳光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四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代上虞市沥海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支付306,753股对价股份(3)在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50%的利润分配方案。 承诺(2)、(3)已于2005年11月9日和2006年6月12日履行完毕,承诺(1)正在履行中,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持有的浙江阳光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四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50%的利润分配方案。 承诺(2)已于2006年6月12日履行完毕,承诺(1)正在履行中,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吴峰 持有的浙江阳光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四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承诺正在履行中,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吴国明 同上 同上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年1-9月份与去年期末(去年同期)数据相比,情况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481.96万元,减幅为44.70%,主要是本期短期股票投资和投资市值减少所致;
2、应收利息减少227.56万元,减幅为86.68%,主要是收到部分存款利息所致;
3、持有至到期投资增加800万元,增幅为800%,主要是控股子公司漳州阳光照明有限公司本期购买有固定回报的银行理财产品800万元所致;
4、在建工程增加4696.41万元,增幅为81.28%,主要是公司上虞生产基地厂房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增加1477.39万元,增幅为29.55%,主要是控股子公司香港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期借款所致;
6、应付票据减少6315.66万元,减幅为36.51%,主要是到期支付部分原材料采购款所致;
7、预收款项增加1061.57万元,增幅为84.43%,主要是本期国内销售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8、应交税费减少1647.63万元,减幅为39.40%,主要是企业所得税率调整后缴纳所得税减少所致;
9、其他应付款减少1436.08万,减幅为53.10%,主要是其他应付款科目结平所致;
10、长期借款增加4954.55万,增幅为32.24%,主要是公司增加两年期担保借款所致;
11、实收资本增加5763.89万,增幅为30%,系报告期内按10:3送股比例进行了上年度利润分配所致;
1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124.70万,减幅为51.02%,主要是控股子公司所在国家越南国汇率变动所致;
13、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247.99万元,增幅为96.74%,主要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14、销售费用增加800.15万元,增幅为33.52%,主要是产品运输费、营销策划费增加所致;
15、财务费用增加2094.21万元,增幅为18865.30%,主要是本期受人民币升值影响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16、资产减值损失减少139.87万元,减幅为36.42%,主要系计提坏账准备同比减少所致;
1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885.73万元,减幅为1081.13%,主要是股票投资亏损产生;
18、投资收益减少753.90万元,减幅为46.23%,主要是股票投资同比亏损所致;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5346.95万元,增幅为549.10%,主要系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7195.07万元,减幅为202.59%,主要是投资收回现金减少以及购建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增加所致;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7925.25万元,增幅为504.84%,主要是吸收投资收到现金增加和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9,10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 7,459,524 人民币普通股
宋戈 4,967,900 人民币普通股
同德证券投资基金 3,809,787 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7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2,105,674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887,289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130,045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943,874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660,100 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603,497 人民币普通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证券代码 简称 期末持有数量(股) 初始投资金额 期末账面值 会计核算科目
1 601857 中国石油 140,000 2,632,837.00 1,797,6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2 002085 万丰奥威 200,000 1,765,258.65 1,018,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3 600572 康恩贝 170,000 1,783,945.62 902,7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4 600797 浙大网新 180,000 2,377,412.93 698,4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5 600767 运盛实业 172,100 1,316,397.95 621,281.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6 780601 中国太保 34,000 1,020,000.00 562,36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 000965 *ST天保 59,752 1,120,569.11 362,097.1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 - 12,016,421.26 5,962,438.12 -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森洁
2008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浙江阳光 公告编号:临2008-28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0月26日上午9:30在浙江省上虞市凤山路485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14,000.1458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976.848万股的56.05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海锦天城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森洁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00.1458万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 0万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反对 0万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00.1458万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 0万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反对 0万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00.1458万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 0万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反对 0万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田志伟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会议,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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