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浙江阳光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11-29 17: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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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浙江阳光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8年11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漳州阳光照明有限公司迁址至厦门市的议案》。

  本公司已于2008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设立福建阳光节能照明有限公司的议案》(决议相关内容详见2008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临2008-012号公告)。

  2008年5月12日,漳州阳光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公司”)正式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陈森洁,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住所地为龙海市龙池开发区金山工业园,经营范围为节能电光源、照明电器及仪器设备制造,照明电器原材料、电器设备销售以及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漳州公司原拟在漳州市龙池开发区征地300亩建设生产基地,但目前由于征地进程缓慢,故项目整体进展受到影响。鉴于此状况,本公司决定将其注册地由漳州市迁至厦门市,拟在厦门市海沧区征地300亩,一期开发200亩左右,继续实施新生产基地的建设。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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