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01-18 1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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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1月12日上午10:3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长刘体斌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65,384,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5% 。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通过累积投票表决,选举刘体斌先生、符念平先生、黄大文先生、朱金松先生、张明先生、刘春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2、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良智、张军、郝书辰的任职资格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经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通过累积投票表决,选举李良智先生、张军先生、郝书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二)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2008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解聘广东恒信德律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聘任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165,384,4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文件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五十五条修改为:“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应遵从以下原则:
  1、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利润分配办法上,可实行现金、股票或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及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合理方式分配股利。
  在公司盈利状态良好且现金流比较充裕的条件下,公司可以于年度期末或者中期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不低于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 公司有可供股东分配利润,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3、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165,384,4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通过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费敏英女士、赵立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查春霞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表决情况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啸、李彤
  3.结论性意见: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12日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证券代码:000404 公告编号:2009-002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9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9年1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体斌先生为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符念平先生为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刘体斌先生、符念平先生、朱金松先生、黄大文先生、郝书辰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刘体斌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张军先生、李良智先生、黄大文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李良智先生、张军先生、黄大文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李良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张军先生、李良智先生、黄大文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张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朱金松先生为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黄大文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吴巍屿先生为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王国庆先生为副总经理、吴景华先生为总工程师;根据董事长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简家凤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巢亦文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李良智先生、张军先生、郝书辰先生对第一至第四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及高管简历附后。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12日
  附件
  1、简历
  刘体斌,男,汉族,1963年1月生,湖北省仙桃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业经济系财务会计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在读,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1993年任国营长虹机器厂财务会计处科员、副处长;1993-1996年任国营长虹机器厂财务会计处处长、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处处长;1996-2000年任国营长虹机器厂总会计师,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00-2001年任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常委,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1-2004年任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常委,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04-2005年任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2005年9月起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常委,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常委。现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常委,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常委,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董事长。
  符念平,男,1956年7月生,汉族,江西省浮梁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73年10月参加工作,1984-1988年任景德镇市电机厂设计科副科长;1988-1996年先后任华意压缩机厂工程办副主任、副总工程师、厂长、三六无线电厂厂长;1996-1999任华意电器总公司副总经理;1999-2005年任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意压缩机(荆州)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意电器总公司党委书记。
  朱金松,男,汉族,1948年9月生,浙江省绍兴人,1969年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85-1995年先后任嘉兴钢铁厂副厂长、厂长;1995-1998年任嘉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1998-2003年,先后任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3年至今任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技术中心主任。现任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浙江省十二届党代会代表,嘉兴市人大代表、市人大财经委委员。
  黄大文,男,1967年4月生,汉族,四川省内江人,大学学历,工程师,1989年7月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应用化学专业,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在读MBA。1989年7月参加工作,于1993年4月-1999年3月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印制板厂副厂长;1999年3月-2001年4月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器件公司营销部经理;2001年4月-2003年4月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器件公司副总经理兼营销部经理;2003年4月-2005年9月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器件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0月-2008年2月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公司物资部部长,先后兼任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四川长虹民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吴巍屿,男,1970年10月生,汉族,四川省三台人,研究生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1993年6月毕业于兰州商学院财政专业本科,当月分配到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2000年先后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材料科科长、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家电城筹建处财务部部长、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模拟子公司空调公司财务处处长;2000年至2005年任吉林长虹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08年1月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处处长。2008年2月至今任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王国庆,男,1960年12月生,汉族,江西乐平人,大专文化,工程师,1995年8月入党。1978年9月至1979年6月江西省景德镇市黄泥头下乡;1979年6月至1981年9月江西省无线电技工学校学习;1981年9月至1982年9月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三六无线电厂工作;1982年9月至1985年7月于江西省广播电视大学脱产学习; 1985年7月至1991年5月江西省景德镇市三六无线电厂工作; 1991年5月至2004年12月于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期间任机加工车间副主任、主任;2004年12月至2008年5月任浙江省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8年5月至今任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吴景华先生,1962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在九江6214厂、景德镇市黄金公司工作,自1993年进入本公司后,历任车间主任、生产制造部副经理、研发部经理、董事、总工程师等职。现任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简家凤先生:1950年10月生,汉族,江西樟树人,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1968年9月至1977年3月知青下放景市国营罗家垦殖场茶叶分场;1977年3月至1996年3月在景德镇市红光瓷厂历任财务科长、厂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企管科科长、总会计师、副厂长兼总会计师,1996年起先后任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任股证事务代表、证券办副主任、主任。自1997年至今担任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之职。
  巢亦文,女,1975年11月出生,汉族,江西万载人,大学本科,统计师。1997年以来一直在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事务工作,自2004年起先后担任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2004年5月至今任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2、董秘与证券事务代的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公告编号:2009-003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1月1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选举费敏英女士为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九年一月十二日
  费敏英,女,1958年11月生,汉族,安徽省宿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经济法专业,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律在职研究生。1975年12月参加工作,曾于1990年6月任长虹公司第15车间专职党支部书记;1996年8月-1998年1月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党纪办纪委副书记;1998年1月-1998年2月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服务处副处长;1998年2月-2000年6月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处处长;2000年6月-2001年2月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室主任;2001年2月-2005年9月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现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四川电子军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1月12日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选举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等事项,在参加会议且审阅了相关资料后,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针对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的提名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独立董事完全同意其选举和聘任结果。
  独立董事签字:
  张军 李良智 郝书辰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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