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长电在福建连续投资
2015-09-28 23: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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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长电在福建连续投资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4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需要,积极介入配售电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福建福能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能股份”、“本公司”)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控股
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经协商一致,拟共同投
资设立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配售电公司”),并于2015年
9月28日签订《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
根据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本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名称及住所
1、公司名称: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1#楼2-17T室。
(二)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1、公司经营范围:售电;供电;电力设施的承装、承试、承修;节能技术、电力
技术的研发。
2、经营期限:长期。
(三)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四)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
1、[B]长江电力认缴出资额10,000万元人民币,以货币形式缴纳,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0%;首期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在2015年10月15日前足额缴付完毕;剩余出资8,000
万元人民币,在2016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付完毕。[/B]
2、福能股份认缴出资额10,000万元人民币,以货币形式缴纳,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0%;首期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在2015年10月15日前足额缴付完毕;剩余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在2016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付完毕。
二、签约方基本情况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以发起方式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2年9月29日。
(一)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
(二)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三)法定代表人:卢纯;
(四)注册资本:165亿元;
(五)主营业务:经营电力生产、经营和投资;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水电工程检修
维护。
三、设立福建省配售电公司的目的和影响
本公司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参与投资设立福建省配售电公司,开展相关电
力供应及配售电业务,有利于发挥自身电力管理技术和经验优势,更好地开拓新的用电
市场,拓展经营业务, 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整体盈利水平。
四、风险分析
福建省配售电公司的设立及开展相关配售电业务尚需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且可
能面临运营管理、技术水平、市场销售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的风险。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本
次投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9 日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015-09-28 23: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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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投资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2015年05月08日 02:3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微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5月7日,福建福能股份(13.70, 0.04, 0.29%)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股份”、“公司”)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股份”)、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核电”)、中国长江电力(14.35,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和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国投”)签订了《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投资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

   一、协议主要内容

   同意投资设立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建设和运营管理600MW示范快中子反应堆工程。

http://d3.sina.com.cn/pfpghc2/201509/16/c810752982324ab5ac7cecf4e4df6b8d.jpg
   (一)公司名称: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金:人民币900万元

   (三)股比结构:福能股份20%、中核股份55%、华能核电10%、长江电力10%和宁德国投5%

   (四)主要业务:全面负责600MW示范快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负责霞浦厂址后续核电项目的开发工作。

   (五)其他约定:霞浦厂址后续核电项目开发阶段,投资各方除认缴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外,还需按照项目核准的总投资概算,认缴项目资本金。

   二、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尚存在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
2015-09-29 20: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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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900奇怪么?这种投资项目也不做公告!就是闷着做!
2015-10-06 22: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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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股份:深化与三峡集团合作 打造海上风电新蓝图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来源:中泰证券 2015/9/30 11:39:53 我要投稿
关键词: 风电风电场海上风电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公司公告与三峡新能源拟合资设立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和三峡集团全资子公司三峡新能源拟共同投资设立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海峡发电”),并于2015年9月29日签订《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协议书》。海峡发电公司住所为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能发电、潮汐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发电等新能源的电力生产与销售,投资与开发,设备维修,相关技术与咨询、培训服务。海峡发电注册资本2亿元,三峡新能源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额1.3亿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5%),首期出资6500万元;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额7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5%),首期出资3500万元;双方首期出资在2015年9月30日前足额缴付完毕,剩余出资在2016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付完毕。双方同意,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一致,海峡发电设立后从事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湾D、E区(600MW)的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石城渔港(200MW)、平海湾F区(200MW)海上风电项目由海峡发电与公司共同合资设立公司进行开发(公司控股);双方共同向福建省争取的新增2GW以上的海上风电资源,由海峡发电或其控、参股子公司开发。

继续深化与三峡集团合作,海上风电项目合作落地:公司控股股东福能集团曾于2015年6月18日与三峡集团签订了《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就相互持股、电力能源项目合作、金融合作等全方位达成意向合作;双方同意共同开发福能集团已获取的1GW海上风电资源,其中在建石城渔港200MW和莆田市平海湾F区200MW海上风电项目由福能集团控股,三峡集团参股开发;莆田市平海湾D、E区共600MW海上风电项目由三峡集团控股,福能集团参股开发;福能集团配合三峡集团尽快开展该部分资源的前期工作;双方共同负责向福建省另外争取2GW海上风电资源。此次双方拟合资设立海峡发电,是此前框架协议的进一步落地,是双方合作的进一步深化。作为福建省能源平台,公司海上风电项目资源优势明显;作为发电央企,三峡集团资金雄厚且具备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经验;双方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强势打造海上风电发展的新蓝图。

600MW海上风电项目已列入《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2014年1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将44个项目列入方案(视同列入核准计划,应在2年有效期内核准),总容量10.53GW。其中,福建省列入方案的项目共7个,总容量2.1GW,包括公司的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湾D、E区600MW项目。海峡发电成立后,将首先完成该600MW项目的核准工作并尽快开工建设,公司与三峡集团的海上风电战略正式开始实施。在国内海上风电逐步启动的背景下,公司已经走在了行业前列,在风电发展的新蓝海中已获先机,并有望成为A股海上风电运营的稀缺标的。

携手长江电力设立配售电公司,未来有望分享新一轮电改红利:电改9号文开启新一轮电改,六项配套文件近期出台在即。公司已公告和长江电力拟共同投资设立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极有可能获得福建省首张售电牌照,未来有望分享新一轮电改红利。

热电、气电、风电、光伏、核电、水电全面布局,新项目凸显成长性:公司持有已并网热电装机1200MW(鸿山热电一期项目),筹建储备合计2816MW。公司持有1528MW已并网气电项目晋江气电的75%股权,气价补偿方案已经落地,2015年盈利增长无忧。2014年底已并网的452.5MW风电场盈利性极佳,在建、筹建447.5MW,储备超过1GW,积极开发1GW海上风电已获先机。晋江气电1.17MW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顺利并网,全资子公司福能新能源获得云南省保山市30MW并网农业光伏示范项目的备案,宣告公司大举进军光伏领域,走出福建、布局全国。福能集团参股宁德核电(一期4台机组合计4356MW)10%的股权,2016年理论具备注入条件,上市公司参股4.6GW华能霞浦核电10%的股权,上市公司参股600MW中核霞浦核电(快中子反应堆四代技术路线)20%的股权,预计未来不排除继续参股新项目的可能性。公司拟参股三峡集团浙江长龙山2.1GW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约20%股权,首个水电项目落地。公司各项电力业务全面布局,且大部分均有新项目落地,显示出公司强大的资源获取能力与执行力,兼有新能源产业基金实施投资并购,未来成长性十足,不断增强公司的成长股属性。

电力资产注入已做承诺,福能集团资产证券化率不断提升:公司在2014年借壳上市时,福能集团已将大部分电力资产(鸿山热电、福能新能源、晋江气电)注入上市公司,并承诺将剩余电力资产(热电火电并网储备权益装机4077.27MW、宁德核电权益装机435.6MW)注入上市公司,未来有望为上市公司增厚10亿元以上的收益;根据历史经验和行业惯例,我们认为注入资产存在较大的增值空间。福能集团综合实力雄厚,已多年上榜中国企业500强,形成了以煤炭、电力、港口物流、建材、建工房地产、金融为主业,涉及商贸、纺织、化纤、酒店、科研、设计、医院、制药等行业,拥有包括福能股份、福建水泥等上市公司在内的全资或控股企业近40家。福能集团目前资产证券化率约40%,且明确提出“积极推动福能集团整体上市”,较此前的电力资产整体上市更进一步,显示出福建省国资委与福能集团继续提升资产证券化率的雄心。
2015-10-06 22: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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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约海上风电发展两大瓶颈——成本和技术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来源:中国电力报 作者:于海江 2015/9/25 9:29:48 我要投稿
关键词: 海上风电海上风机湘电风能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目前,我国5兆瓦和6兆瓦级的大容量机组在制造方面还处于少量试运行阶段,海上风机和施工设备不能适应多种建设条件,自主创新掌握关键技术不断完善产业链成为降低成本的不二法门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海上风电项目进展有关情况的通报》指出,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海上风电建设总体进展较为缓慢。根据海上风电产业监测体系数据显示,到今年7月底,纳入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已建成投产两个、装机容量6.1万千瓦,核准在建9个、装机容量170.2万千瓦,核准待建6个,装机容量154万千瓦,其余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业内人士指出,长期以来,阻碍海上风电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海上风电涉及海洋资源开发的综合规划,除此之外,技术和成本同样是摆在海上风电面前的双重考验,虽然国内诸多企业都在进行海上风电的技术储备,但并没有建立起与海上风电需求相匹配的核心技术能力和产业竞争实力。

海上风电装备发展迅速

9月5号,如东150兆瓦海上风电示范项目第一台风电机组吊装成功,该风电场计划安装38台4兆瓦风电机组,装机容量152兆瓦。在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看来,我国海上风电尚处于起步阶段,各省市的建设多处于规划阶段,风电主机设计、海上吊装和运营维护等方面都不成熟,中广核海上风电项目的成功安装标志着海上风电在技术上已经取得突破,未来的大规模发展指日可待。

实际上,在海上风机制造方面,我国龙头企业金风科技、湘电风能、华锐风电等早有布局,华锐风电为中国第一个海 上风电场示范工程———上海东海大桥102兆瓦海上风电场项目提供34台3兆瓦海上风电机组。在江苏省已建成的海上风电项目中,国电龙源如东150兆瓦海上风电示范工程采用了19台由华锐风电自主研发的3兆瓦风电机组,借着风电机组的高稳定性、高可利用率,华锐风电得到业主的广泛好评。截至2014年底,华锐风电海上累计装机容量达170兆瓦,占国内市场25.8%。

今年6月,金风科技与协同三峡集团在福清市打造福建省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园区。园区包括海上风电机组检测中心、海上风电生产基地、风机出口基地、海上风电运维和培川基地四大基地,发展海上风电设备(装备)的制造、销售及运维整个产业链的相关业务。此外,亦组建国家海上风电研发中心。

“湘电风能是最早推出5兆瓦海上风电机组的厂家之一。早在2010年,湘电风能就推出了5兆瓦海上风电机组,并在欧洲和福建沿海各安装了一台样机。”湘电风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晓萍如是说,湘电风能针对海上风电市场正在推出与5兆瓦直驱型海上风电机组同一平台的6兆瓦、4.5兆瓦、4兆瓦系列机组。这是针对我国目前海上风场条件及我国海上风电施工设备等现有条件去考虑的。

标准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来看,我国陆上风电的平均造价已经由8000元/千瓦下降到4000元/千瓦左右,而海上风电的造价还停留在 8000元/千瓦~12000元/千瓦,海上风电的单位造价大约是路上风电的两倍,但其标杆电价并没有达到陆上风电电价的两倍。

在核心技术方面,虽然国内诸多企业都在进行海上风电的技术储备,但并没有建立起与海上风电需求相匹配的核心技术能力和产业竞争实力。我国5兆瓦和6兆瓦级的大容量机组在制造方面还处于少量试运行阶段,海上施工设备也不能适应多种建设条件。

“海上风电建设施工困难、检修成本高,环境较为恶劣,不同方案的综合经济效益可能相差较大。因此,对海上风电系统进行整体优化设计和规划具有重要意义。”西安交通大学教授王锡凡介绍说。

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中国农机工业协会风能设备分会理事长杨校生认为,海上风电产业链及标准规范尚待完善。目前,我国海上风电还未形成完善的标准体系,在工程勘察、施工、安装、运行管理和维护方面缺乏技术规范,难以对工程全过程实施有效指导,海上风电面临技术和成本控制方面的风险。

随着我国海上风电建设的提速,设备企业必须在多年参与海上风电示范项目的过程中形成核心的海上风电研发和运维团队,在提高机组设备的质量和可靠性的基础上,就运行管理模式的优化、运行数据的分析汇总、备品备件供应及时性、提高运行维护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方面,形成一套完善的运行维护体系,为我国下一轮海上风电的快速发展积累宝贵的项目运行和管理经验。

原标题:技术和成本仍是制约海上风力发电发展瓶颈

2015-10-06 22: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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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能源局六举措推动海上风电建设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陈炜伟 2015/9/30 9:03:59 我要投稿
关键词: 海上风电项目风电海上风电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海上风电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领域。国家能源局9月21日对外发布的通报显示,我国海上风电建设总体进展较为缓慢。到今年7月底,纳入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已建成投产2个、装机容量6.1万千瓦,核准在建9个、装机容量170.2万千瓦,核准待建6个,装机容量154万千瓦,其余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加快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对于促进沿海地区治理大气雾霾、调整能源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国家能源局去年12月对外公布《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总容量1053万千瓦的44个海上风电项目列入开发建设方案。

针对海上风电进展较慢的情况,国家能源局提出了六方面措施:一是沿海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系统分析建设方案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和进度计划。

二是鼓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向省(区、市)政府建议,并积极协调财政、价格等部门,在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基础上研究出台本地区的配套补贴政策,提高项目的收益水平和海上风电的市场竞争力。

三是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简化审批流程和管理程序,建立部门间的统筹协调机制,帮助企业协调落实项目建设的用海场址等问题,促进具备条件的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四是电网企业要积极做好列入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配套电网建设工作,落实电力消纳市场。海上风电并网工程要优先纳入电网企业年度建设计划和资金安排,加快推进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确保海上风电场本体工程与配套电网同步建成投产。

五是各项目投资主体应加快内部管理流程和决策程序,着力推动项目进展,同时,各项目投资主体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技术交流,共享技术进步成果和建设管理经验。

六是各项目投资主体要按月向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报送项目建设信息。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海上风电项目实施进展的协调、监督和检查,监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认真分析和评价实施效果。

原标题:能源局六举措推动海上风电建设

2015-10-06 23: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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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海上风电建设方案恐成空话 死结何在?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来源:华夏能源网 作者:聂光辉 2015/9/30 10:03:40 我要投稿
关键词: 海上风电国家能源局风力发电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国家能源局9月21日对外发布的通报显示,我国海上风电建设总体进展较为缓慢。



国家能源局去年12月对外公布了《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将总容量1053万千瓦的44个海上风电项目列入开发建设方案。到今年7月底,纳入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已建成投产2个、装机容量6.1万千瓦,核准在建9个、装机容量170.2万千瓦,核准待建6个,装机容量154万千瓦,其余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一、规划与已建成投产数量差距悬殊,建设方案恐成空话,原因何在?

我国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现实与理想的巨大差距,事实上等于去年的海上风电建设方案被搁浅。

究其原因,我认为有几方面因素不容忽视:海上风电的技术瓶颈依然存在,海上风电建设标准以及经济综合效益还有待进一步论证;在未形成充足的市场需求时,如果现阶段主要依靠国家政策口号推动而没有实实在在的财政支持,动力显然是不足的;投资、收益、补贴、风险承担不明确,风险权重过大,未形成良性清晰的产业利益链。这些原因直接导致了海上风电项目的风险权重过大,建设方案被事实搁浅的可能性就增大了。

二、偏低的新的海上风电价格是如何形成的?

目前,陆上风电的电价实行区域标杆都在0.5元/度以上,最高可到0.6元/度左右,而新的海上风电价格并不是陆上电价的2倍以上,但是,海上风电的投资建设成本是陆上风电的2倍左右,偏低的新的海上风电价格是如何形成的呢?

其一,由于项目开展方的报价所致,海上风电项目是能源局主推的政策性能源发展方向之一,项目参与方企业的特殊性质使得自己唯能源局马首是瞻,也可以理解。其二,立足于长远来考虑,未来可以肯定的是海上风电成本会将进一步降低,项目开展方出于占领市场的考虑可能会大于目前的海上风电在技术、价格、环境等各方面的限制。其三,新的海上风电价格,表面上看似低,但是被电网接入使用的的机会就多了,如果新的海上风电的价格过高,市场的接受程度就会降低,即便政策推动,有价格导致的可能阻力也会不小。其四,出于对相关的补贴政策的诱惑与期待,或者是项目开展方对未来综合收益的判断趋向乐观。

三、偏低的海上风电价格,是否会导致企业收益低?

我们知道风电的发展决定因素取决于风电本身的经济性,而风电的经济性取决于风力风力发电成本,其主要因素包括投资成本、运行维护成本、风能资源条件以及电网消纳能力等。海上风电因为远离海岸,恶劣环境下技术条件要求更加苛刻,投资建设、运行维护等成本比陆地风电更高。

那么按照常理而言,成本是陆上风电两倍的海上风电,理应在价格方面也成比例的2倍左右,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这将会直接制约企业收益状况。
2015-10-06 2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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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内,企业收益低一定会影响海上风电的发展速度,但是这不应当是阻碍海上风电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因为即便在数字意义上的企业收益高,如果企业拿不到实际收益,企业也不愿意投资海上风电,因此说,数字上的高收益不代表企业实际的高收益。

另外不容忽视的海上风电的电能供应特点,海上风电项目以几乎固定的价格接入电网,以相对较低的价格接入电网,就会大大减少像陆上风电那样的“弃风”现象的发生,那么如果能在风能达到满额供应、电能全额输送到电网的情况下,海上发电项目的收益还是不小的,投资回报时间也可能相应的缩短。

四、现行的海上风电补贴政策能否提高其竞争力?

国家能源局在补贴政策上给予支持,短期内有利于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也会起到积极作用,但是长远来看,仅靠补贴政策因素提高海上风电的市场竞争力是不可行的。

不过,以目前的市场情形,补贴政策是提高海上风电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但补贴政策应当更加注重公平性,注重受益面的平衡,无论是国企,抑或是民企,或者是其他形式的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都可以通过公平合理的补贴政策调动市场积极性,不应当刻意倾斜。

五、推动海上风电建设,主管部门应如何监管?

我国海上风电项目发展现状不容乐观,海上风电收益低的客观现实,决定了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当在把做好本地区的海上风电项目实施进展的协调工作方面有所倾斜,注重海上风电市场的培育,扫除海上风电项目开展过程中一些不合理的阻力障碍。

在监督和检查方面,应当更加注重项目的落地实施、项目验收等,使补贴政策能够落实到实处,财政补贴款项做到及时的同时,也应保证每一分钱补贴得当,不应当为了监督而监督,检查而检查,那样不仅不能够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建设,而且还会打击企业在海上风电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积极性。

六、未来海上风电项目是否值得期待?

“十三五”将原先规划展望的到2020年风电2亿千瓦调至2.5亿-2.8亿千瓦,海上风电的机会有可能增加。

我国“十三五”规划,在能源方面,实际上就是实现能源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未来五年内,在能源结构上,风能、太阳能、核能等新型能源的发展将会获得相应更多的政策支持,而传统能源的利用比例将会下降。在风电领域,2013年统计数据表明,世界风电装机容量为3.2亿千瓦,大约占了发电总装机容量的5.6%,未来五年,风电市场值得期待,将原先规划展望的2020年风电2亿千瓦的目标调整为2.5—2.8亿千瓦,也表明了政府在未来能源发展过程中的倾向性。

目前陆上风电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而海上风电项目由于前期政策导向的不明确以及投资、收益、风险间的悬殊太大,发展缓慢。预计在未来五年内,如果政策上的推动作用能够落实到实处,海上风电在风电中的比例将会有所提升。这与我国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有关,我国拥有广阔的海岸线,与陆上风电相比,海上风能资源丰富,海上风电远离生活区,对人们的生活干扰小,有效发电时间长。因此,从风电的实际效能和社会影响来看,未来人类还是更倾向于海上风电。当然,目前海上风电的技术瓶颈和投资成本高的事实依然存在。

总体看来,世界风电的成本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08年,中国风机价格大约是6300元/千瓦,2013年,大约是3500元/千瓦,预计2015年接近3000元/千瓦。如果能源局能够在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建设上立足现实,举措得当,预计到2020年,保守估计,海上风电成本造价可能会降低30%以上,规模化效益一旦形成,海上风电的市场竞争力就会凸显出来。

原标题:海上风电建设方案恐成空话,死结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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