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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香江控股: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公告日期 2015-10-01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 2015-056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南方锦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横 琴项目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30,000万元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积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227,365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珠海横琴项目开发建设需要,珠海横琴项目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及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传媒”)签署《一般委托贷款合同》申请委托贷款等事宜。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为 其做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南方锦江置业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29 日 3、 注册地点:珠海横琴金融产业服务基地 17 好楼 H 区 4、 法定代表人:谢郁武 5、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
1 6、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审批部门审批文件 或者许可证件经营。 7、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香江控股控股子公司,香江控股持有其 70%股权, 南方传媒持有其 30%股权。 截止 2015 年 06 月 30 日,珠海横琴的资产总额 573,159,885.83 万元、负债 总额为 459,226,014.97 万元、净资产为 113,933,870.86 万元、营业收入为 0 元、资产负债率为 80.1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一般委托贷款合同》 (1) 合同各方:珠海横琴(借款人)、农业银行(受托人)、南方传媒(委托 人) (2) 授信额度:总金额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 (3) 授信期间: 24 个月; (4) 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南方传媒(债权人)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4)担保金额:30,000 万元人民币 (5)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何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 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 用。
四、审议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5月25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 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有效期限自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规定,股东大会授权
2 董事会批准公司2015年对子公司全年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49亿元的担保事项;在 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 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单笔超过12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 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如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事项,按照现行规定由董事会或 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截止目前,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32,100万元,未超过全年最高额度。本次 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12亿元,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本 次担保事宜经珠海横琴项目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授权相关人员组织所涉合同 的签署工作。
五、本次担保的影响 珠海横琴项目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珠海横琴项目为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宜对公司 经营活动不产生任何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珠海横琴项目提供贷款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的担保,截 止目前公司累积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7,365万元,其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 同时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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