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深交所拟扩大净价交易债券品种
2009-02-11 08: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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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交所拟扩大净价交易债券品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9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会员单位在2月底前做好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净价交易的相关准备工作,该所将择机进行全网测试,正式实施时间将另行通知。

  通知对实行净价交易应具备的技术条件、相关计算方法等作了详细规定,并公布了相应的技术方案。

  净价交易是指在债券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实行净价交易方式后,所有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的国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纯债券类品种,均按净价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结算价为全价即成交价与每百元应计利息额之和。但包含权益成分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尚不能实施净价交易。上述四类债券在发行期间,如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上网分销发行的方式,交易系统按全价模式进行揭示、报盘、交易及结算,不计算和揭示净价交易模式下的应计利息额。

  深交所曾于2002年3月颁布了《关于实施国债净价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净价交易技术方案》,对国债实施了净价交易制度。

  业内人士表示,净价交易使债券价格更加确切地反映了债券的内在价值和供求关系的变化和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保证了价格波动的连续性,并为今后基于债券的衍生金融产品的推出创造了条件。净价交易是大势所趋,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对债券市场长远发展有利。目前,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上交所债券市场均实施了净价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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