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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对“长电的售电合同”提点乙見
该合同没电力改革气味,十多年来电未体改是雾霾严重主因之一,根子在“特权”“垄断”。电力发展不是社会主义公平竞争市場经済运行,是人为决定市場。加之“电”这个特殊商品,广大用电户只能听从“权威”决定一切。长电公司和国网华中分卩一家经营企业签订合同是“2011”2623号文件,这是上级决定的呢?还是你们找的依据呢?这能体现岀售购双方依据市場供求商订的电價。最明显就是电网吃发电和用户差價照旧,一点像徴也没有。详细原因只有双方签合同人员最清楚。现在电网管经人员和公司利益挂勾特别混合制,电网一贯存在优厚分红。长电现在管经人員还没有和企业利益密切挂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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