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02 13: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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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股票简称:香江控股(4.200, 0.01, 0.24%)股票代码:600162 编号:临 2016-057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5年12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5年12月21日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对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方法进行了规定: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如上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此议案,董事会提出以截止2015年12 月31 日公司1,596,457,572 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含税),同时,董事会提出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596,457,5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按照本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6-053号《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7日,现金红利派发日为2016年6月27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16年6月28日。截至目前,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综合上述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以下调整: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3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1月4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6.06元/股。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调整为3.98元/股。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转增股本数)=(6.06-0.09)/(1+0.5)=3.98元/股。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3次临时会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6.06元/股。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价格调整为不低于3.98元/股。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转增股本数)=(6.06-0.09)/(1+0.5)=3.98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由6.06元/股调整为3.98元/股,本次交易向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海马”)、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集团”)发行的股票数量调整如下:调整前拟向深圳金海马、南方香江及香江集团共发行股份数272,277,228股,调整后拟向深圳金海马、南方香江及香江集团共发行股份数414,572,865股。具体调整如下:

  ■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底价由6.06元/股调整为3.98元/股后,本次交易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调整如下:调整前拟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数上限为387,788,779股,调整后拟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数上限为590,452,261股。

  若在本公告发布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董事会将按有关规定再次调整发行价格。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证券代码:600162 编号:临2016-058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框架合作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近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关于解除《框架合作合同》的通知:由于百度内部部门调整的原因,导致其与公司签订的《框架合作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提出解除双方于2015年12月16日签订的《框架合作合同》。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框架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百度于2015年12月16日正式签署了《框架合作合同》(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5-095《香江控股关于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合同的公告》), 双方就智能、大数据及创新科技应用等领域展开合作,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百度未来商店和香江控股达成框架合作伙伴关系,百度未来商店获得香江控股全国的香江家居卖场及相关渠道优先框架扶持政策,所涉具体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协议。

  (二)双方共同建立基于现场用户数据的收集分析系统,共同推进大数据的收集、挖掘、分析、推广等业务,推动已有资源数据的双向共享和合作,共享大数据等成果,未经双方许可大数据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提供,共同规避风险。

  (三)如香江控股在百度媒体资源发布广告的,百度给予香江控股扶持优惠政策。

  (四)双方根据各自的业务需求,进行相互的技术及资源合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创新领域,科技应用领域等相关创新应用的拓展延伸。

  公司已在《香江控股关于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合同的公告》中提示,上述内容所涉及的优惠政策及合作领域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与合作方针对以上具体事项在补充协议中予以确定。

  二、合同履行的相关进展

  自2015年12月16日双方签订《框架合作合同》生效起,公司未与百度就进一步合作达成一致性协议。





  近日,公司收到百度通知:由于百度内部部门调整的原因,导致其与公司签订的《框架合作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提出解除于2015年12月16日签订的《框架合作合同》。根据公司与百度签订的《框架合作合同》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才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公司将尽快确定上述事项的处理方案,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香江控股关于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合同的公告》中提示,公司与百度签订的《框架合作合同》,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等框架性约定,对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建立在后续合作细节确定的基础上,由于合同期限内,双方未就具体合作细节及安排达成协议,终止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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