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深圳拟废止特区人口与计生条例
2016-11-16 08: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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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圳拟废止特区人口与计生条例




据深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博11月15日消息,深圳市拟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此举也意味着深圳市计生工作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法规废止决定11月14日在政府在线上公开征求意见。

  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生育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作出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的决策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计生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也相继进行了修订,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全面两孩政策,2016年6月,深圳市卫生计生委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该条例在市法制办审查期间,广东省于9月29日再次修正了《省条例》,对再生育条件、产假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完善。

  深圳市相关部门经过研究论证,认为《计生法》和《省条例》已经对计划生育政策、再生育条件、生育奖励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内容予以了明确规定。计划生育现处于逐步放开趋势,计划生育政策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规定执行,不宜通过特区立法予以突破,因此修订《条例》已无必要,建议废止《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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