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福建选取10家企业试点国有混改
2017-05-09 08: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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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福建选取10家企业试点国有混改



日前,福建省国资委副主任林杰在接受专访时透露,福建将选取10家国有企业进行员工持股改革试点,推动国有控股混合所制改革。

  据中新网5月8日消息,伴随国有控股混合所制改革向前的脚步,全国近20个省区陆续开展的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备受社会关注。

  2017年3月,福建出台了《福建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启动全省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工作。

  据林杰介绍,基于国有企业所处行业较广、企业情况也各不相同的现状,福建选择了10家企业进行试点。

  这10家企业的选择,除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原则:侧重实业型、高新科技型和现代服务型企业;尽量选择不同类型、不同经营模式和业态的企业,同种类型尽量只选一家,一个集团最多一家;选择目前效益一般,通过骨干持股,能激活体制机制和活力的企业;严控带有资源性、可能涉及行业垄断、利润较好的企业;既有省属企业也要有地市企业。

  目前,福建已初步确定8家省属企业和2家地市(福州、漳州)国资委所属企业作为试点。

  据林杰透露,为保证顺利推进试点工作,福建在此次改革试点中,还制定了坚持依法合规、坚持增量引入、坚持同股同权、坚持以岗定股、坚持强化监督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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