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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银监会下调拨备覆盖率
银监会近期下发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B]明确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由150%调整为120%~150%,贷款拨备率监管要求由2.5%调整为1.5%~2.5%[/B]。
拨备覆盖率是商业银行的重要指标,这一指标反映银行对信用风险的抵御能力,关系着银行财务稳健。
对于此次拨备覆盖率调整的原因,上述文件解释称,为有效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督促商业银行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真实反映资产质量,腾出更多信贷资源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根据《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
具体来看,调整方式是,各级监管部门在上述调整区间范围内,按照同质同类、一行一策原则,明确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同质同类”是指,各机构监管部门原则上应制定相应类别机构的差异化实施细则并及时印发实施。“一行一策”是指,各机构监管部门和银监局按照上述通知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单家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各类机构实施细则及对单家银行的监管要求不能低于上述通知要求。
在确定单家银行具体监管要求时,应考虑贷款分类准确性、处置不良贷款主动性、资本充足性三方面因素。
上述通知还提出了相关要求,比如,对下调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且实际拨备覆盖率低于150%或贷款拨备率低于2.5%的商业银行,各级监管部门应督促其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当年处置的不良贷款总额同比不得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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