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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刘新华:建议设立证券法院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证监会前副主席刘新华3月10日在上海代表团审议“两高”报告时表示,建议尽快设立金融法院,在时机成熟时候及时设立证券法院。
刘新华表示,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众,有1亿以上的实名证券账户,每天成交额数千亿,市场规模居于全球第2位,具有资金流量大、投资者多的特点。证监会统计数据显示,证券市场是犯罪的多发领域:内幕交易平均案值超过 3000万,其中7%的案件金额超过1个亿。操纵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此外,跨境、跨市场的操纵案时有发生。
刘新华表示,公安部2003年起已经成立了打击证券犯罪侦查局,专门打击资本市场犯罪活动,成效明显。因此,建议把打击证券犯罪作为可持续工作,在专业审判层面建立有效的制度安排,尽快成立金融法院,努力创造条件,在时机成熟及时成立证券法院。
刘新华同时建议,要把吸引新型人才作为战略性任务作出安排。他表示,新经济的模式、业态、盈利方式和过去完全不同,需要在司法上保证这些新模式的有效运行。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吸引人才,要形成强有力的新型人才群体,为促进新经济发展提供基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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