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浙江阳光:08年净利减9.16% 拟每10股派4元
2009-04-05 14: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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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浙江阳光:08年净利减9.16% 拟每10股派4元

 30日晚间,浙江阳光发布2008年年度业绩报告。

  2008年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9,073.64万元,完成计划目标21亿元的90.05%,比上年的174,494.55万元上升8.36%;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合计发生15,689.72万元,为计划目标1.7元的92.29%,比上年的11,494.72万元上升36.50%,比上年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广告费增加及技术开发费增加;实现归属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10,245.50万元,完成计划目标1.2亿元的85%,与上年的11,278.08万元下降9.16%;每股收益0.41元,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0.41%。未完成年初计划的主要原因系第四季度受到了金融危机影响,国外销售下滑。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转赠股本。同时,鉴于前三年公司与《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存在差额,故以以前年度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分配现金红利0.25元/股。以上分配合并实施后,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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