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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永安林业: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017
2018 年 04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景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振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建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3,407,486.47 192,138,381.75 -35.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4,297,496.50 -17,504,275.71 -38.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5,647,499.46 21,105,138.74 21.52%
- - -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0,862,797.61 -3,634,931.26 -3,775.2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5 -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5 -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1% -0.83% -0.2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4,068,273,932.74 4,163,261,856.10 -2.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155,484,544.89 2,179,510,038.08 -1.10%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318,400.00 收到三明市小微企业市外中标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项目资金奖励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9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收益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8,397.04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差额
合计 1,350,002.96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三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 2012 年度第二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增值税退税 90,514.92 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资格名单的通知》(明国税函【2012】 70 号)
该补助具有经常性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6,93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福建省永安林业 国有法人 19.03% 64,884,600 32,440,000 质押 32,440,000
(集团)总公司
苏加旭 境内自然人 15.78% 53,805,396 40,354,047 质押 53,805,396
王清白 境内自然人 4.87% 16,595,617 16,595,617 质押 16,595,617
黄友荣 境内自然人 4.67% 15,938,697 15,938,697 质押 15,938,697
上海瀚叶财富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4.67% 15,938,697 15,938,697 质押 15,938,697
理顾问有限公司
永安市财政局 国家 4.42% 15,055,072 0
王清云 境内自然人 4.06% 13,829,680 13,829,680 质押 13,829,680
福建南安雄创投
资中心(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2% 9,968,071 3,982,949 质押 9,968,071
伙)
福建省固鑫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5% 6,635,447 2,655,299 质押 6,635,447
有限公司
黄江畔 境内自然人 1.56% 5,333,265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数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 32,444,600 人民币普通股 32,444,600
永安市财政局 15,055,072 人民币普通股 15,055,072
苏加旭 13,451,349 人民币普通股 13,451,349
福建南安雄创投资中心(有限合 5,985,122 人民币普通股 5,985,122
伙)
黄江畔 5,333,265 人民币普通股 5,333,265
骆华志 4,069,061 人民币普通股 4,069,061
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 3,980,148 人民币普通股 3,980,148
李建强 1,938,968 人民币普通股 1,938,968
王莉 1,749,899 人民币普通股 1,749,899
永安市林业建设投资公司 1,729,700 人民币普通股 1,729,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永安市财政局及永安市林业建设投资公司为一致行动
说明 人;苏加旭及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存在的关
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骆华志因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而成为公司前十无限售条件大股东。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表项 财务指标 期末金额或本期金 期初金额或上期金 增减变动% 变动主要原因
额(元) 额(元)
资产负债表 货币资金 -56.61% 同比收入减少、偿还债
176,567,180.90 406,950,879.81 务、本期增加投资
资产负债表 应收票据 -49.59% 应收票据背书、到期
21,408,146.65 42,468,752.00
资产负债表 长期股权投资 171.10% 增加参股单位投资
50,068,706.51 18,468,706.51
资产负债表 应付票据 295.33% 增加应付票据
242,527,713.54 61,348,795.02
资产负债表 应交税费 -36.67% 税款上缴
104,678,848.08 165,282,539.36
资产负债表 应付利息 -73.11% 应付利息减少
400,997.27 1,490,997.24
资产负债表 长期应付款 99.04%重分类调整至一年内到
47,746,679.48 23,988,205.66 期的非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表 递延所得税负债 -46.56% 评估资产增值项目变动
3,493,307.12 6,536,921.23
损益表 营业收入 192,138,381.75 -35.77% 家具产品收入减少
123,407,486.47
损益表 营业成本 161,482,133.21 -33.59% 家具产品结转成本减少
107,244,332.02
损益表 销售费用 14,486,745.37 -33.26% 家具产品营销费用减少
9,668,412.31
损益表 资产减值损失 -5,880.00 -9169.06%冲回坏账准备
-545,020.90
损益表 投资收益 -39,125.68 -330.03% 收到参股单位的承包费
90,000.00
损益表 其他收益 政府补助及退税
1,408,914.92
损益表 营业外收入 3,627,602.61 -98.33% 上年含政府补助
60,636.95
损益表 少数股东损益 379,428.25 166.31% 同比少数股东净利增加
1,010,458.95
损益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91,500.00 -86.27% 期末股票市价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36,125.00
损益表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外币汇率变动
差额 124,578.31
现金流量表 销售商品、提供劳 258,721,706.76 -37.91% 同比收入减少
务收到的现金 160,632,847.64
现金流量表 收到的税费返还 出口退税及增值税即征
1,878,993.78 即退
现金流量表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 13,931,193.31 -52.44% 同比减少政府补助
动有关的现金 6,626,067.63
现金流量表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106,559.54 111.70% 同比上缴税金增加
48,915,989.59
现金流量表 处置固定资产、无 57,600.00 47.57% 同比处置资产收入增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85,000.00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额
现金流量表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 收回长期欠款
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8,000,000.00
金净额
现金流量表 购建固定资产、无 29,927,623.31 -37.86% 同比减少固定资产投入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8,598,495.33
资产支付的现金
现金流量表 投资支付的现金 6,000,000.00 426.67% 增加参股单位投资
31,600,000.00
现金流量表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 48,944,759.37 113.99% 同比增加偿还债务
金 104,735,411.73
现金流量表 分配股利、利润或 11,236,428.89 79.01% 同比支付利息增加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20,114,891.24
金
现金流量表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 48,954,738.88 -59.15% 同比减少支付票据保证
动有关的现金 19,997,000.00 金
现金流量表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4,851.04 -623.99% 外币汇率变动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5,418.95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无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8 年 02 月 06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2018 年 02 月 10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重大事项进展暨复牌公告 2018 年 02 月 26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018 年 03 月 01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2018 年 03 月 08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重大事项进展暨复牌公告 2018 年 03 月 15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苏加旭就避
免资金占用
事项作出如
下承诺: "1.
除正常经营
性往来外,本
人及本人所
控制的其他
企业目前不
存在违规占
用森源股份
福建省永安 的资金,或采
林业(集团)总 关于同业竞 用预收款、应
公司;苏加旭; 争、关联交 付款等形式 2015 年 04 月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福建省固鑫 易、资金占用 违规变相占 07 日 长期 正常履行
投资有限公 方面的承诺 用森源股份
司 资金的情况。
2. 本次交易
完成后,本人
及本人所控
制的其他企
业将严格遵
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
以及森源股
份、永安林业
相关规章制
度的规定,坚
决预防和杜
绝本人及本
人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对
森源股份的
非经营性占
用资金情况
发生,不以任
何方式违规
占用或使用
森源股份的
资金或其他
资产、资源,
不以任何直
接或者间接
的方式从事
损害或可能
损害森源股
份、永安林业
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行为。
3. 本人将利
用对所控制
的其他企业
的控制权,促
使该等企业
按照同样的
标准遵守上
述承诺。本人
若违反上述
承诺,将承担
因此给森源
股份、永安林
业造成的一
切损失。"福建
省永安林业
(集团)总公司
就避免同业
竞争事宜作
出如下承诺:
"1. 截至本承
诺函签署日,
本单位及本
单位控制或
投资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
组织未从事
与永安林业、
森源股份及
其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存在
同业竞争关
系的业务。 2.
在作为永安
林业的控股
股东期间,本
单位及本单
位控制或投
资的其他公
司、企业或者
其他经济组
织将避免从
事任何与永
安林业、森源
股份及其控
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或者
其他经济组
织相同或相
似且构成或
可能构成竞
争关系的业
务,亦不从事
任何可能损
害永安林业、
森源股份及
其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利益
的活动。 3. 若
未来本单位
控制或投资
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者其
他经济组织
计划从事与
永安林业、森
源股份及其
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
组织相同或
相似且构成
或可能构成
竞争关系的
业务,本单位
承诺将在该
公司的股东
大会/股东会
和/或董事会
针对该事项,
或可能导致
该事项实现
及相关事项
的表决中做
出否定的表
决或决定。本
单位若违反
上述承诺,将
承担因此而
给永安林业、
森源股份或
其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造成
的实际损失。
本承诺函有
效期为自本
承诺函签署
之日起至本
单位不再为
永安林业控
股股东,或者
永安林业终
止上市之日
止。若本次重
组未通过中
国证监会核
准或者根据
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无
法实施本次
重组的,本单
位将不再遵
守上述承诺
中关于避免
与森源股份
及其控制的
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
组织发生同
业竞争的承
诺。"苏加旭就
避免同业竞
争事宜作出
如下承诺: "
本次交易完
成后,在持有
永安林业 5%
以上股份期
间,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将避
免从事任何
与永安林业、
森源股份及
其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相同
或相似且构
成或可能构
成竞争关系
的业务,亦不
从事任何可
能损害永安
林业、森源股
份及其控制
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者其
他经济组织
利益的活动。
如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遇到
永安林业、森
源股份及其
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
者经济组织
主营业务范
围内的业务
机会,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
其他公司、企
业或者其他
经济组织将
该等合作机
会让予永安
林业、森源股
份及其控制
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者其
他经济组织。
本人若违反
上述承诺,将
承担因此给
永安林业、森
源股份及其
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
组织造成的
一切损失。 "
福建省永安
林业(集团)总
公司就减少
和规范关联
交易作出如
下承诺: "本单
位在作为永
安林业的控
股股东期间,
将善意的享
有并履行作
为控股股东
的权利与义
务,不利用控
股股东地位
及与永安林
业之间的关
联关系损害
公司利益和
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本
单位及本单
位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将尽
量避免、减少
并规范与永
安林业、森源
股份及其控
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或者
其他经济组
织之间的关
联交易。对于
无法避免或
确有合理原
因而发生的
关联交易,本
单位及本单
位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将遵
循市场原则
以公允、合理
的市场价格
进行,并根据
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
遵守回避规
定、履行关联
交易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本单
位保证不会
利用关联交
易转移永安
林业利润,不
会通过影响
永安林业的
经营决策来
损害永安林
业及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
益。本单位若
违反上述承
诺,将承担因
此而给永安
林业、森源股
份或其控制
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者其
他经济组织
造成的实际
损失。本承诺
函有效期为
自本承诺函
签署之日起
至本单位不
再为永安林
业的关联方
之日起的 12
个月届满之
日止,或者永
安林业终止
上市之日止。
若本次重组
未通过中国
证监会核准
或者根据相
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无
法实施本次
重组的,本单
位将不再遵
守上述承诺
中关于减少
和规范与森
源股份及其
控制的公司、
企业或者其
他经济组织
之间发生关
联交易的承
诺。"苏加旭及
其福建省固
鑫投资有限
公司就减少
和规范关联
交易作出如
下承诺: "本次
交易前,本人
(或本企业)
及本人之关
联人与永安
林业及永安
林业关联人
之间不存在
亲属、投资、
协议或其他
安排等在内
的一致行动
和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完
成后,本人
(或本企业)
在作为永安
林业的股东
期间或担任
永安林业、森
源股份董事、
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期
间,本人(或
本企业)及本
人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将减
少并规范与
永安林业、森
源股份及其
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
组织之间的
关联交易。对
于无法避免
或有合理原
因而发生的
关联交易,本
人(或本企
业)及本人
(或本企业)
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
组织将遵循
市场原则以
公允、合理的
市场价格进
行,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履行
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依法
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和办
理有关报批
手续,不损害
永安林业及
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本
人(或本企
业)若违反上
述承诺,将承
担因此而给
永安林业、森
源股份及其
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
组织造成的
一切损失。 "
苏加旭、固鑫
投资、雄创投
资、李建强承
诺其通过本
次交易取得
的上市公司
新增股份,自
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
不得转让。王
清云、王清白
承诺其通过
本次交易取
得的上市公
司新增股份,
苏加旭 王清 自上市之日
; 起三十六个
白;王清云;李 月内不得转
建强;福建南 股份限售承 让。在遵守前 2015 年 04 月
安雄创投资 诺 述股份锁定 07 日 三年 正常履行
中心;福建省 期的前提下,
固鑫投资有 为使公司与
限公司 补偿责任人
签订的利润
补偿协议更
具可操作性,
苏加旭、固鑫
投资、雄创投
资、李建强同
意就所认购
的永安林业
股份自股份
上市之日起
满 12 个月后
按如下方式
解除限售:
(1)如利润
补偿协议约
定的承诺年
度第一年的
预测净利润
实现,则自股
份上市之日
起满 12 个月
且森源股份
第一个承诺
年度的专项
审计报告公
告之日起(以
二者发生较
晚者为准),本
人/本企业可
解锁股份数
为本次重组
本人/本企业
认购永安林
业本次发行
股份数的
25%;(2)如
利润补偿协
议约定的前
两个承诺年
度累计预测
净利润实现,
则自森源股
份第二个承
诺年度的专
项审计报告
公告之日起,
本人/本企业
新增可解锁
股份数为本
人/本企业认
购永安林业
本次发行股
份数的 35%,
累计可解锁
股份数为本
人/本企业认
购永安林业
本次发行股
份数的 60%;
(3)依据利
润补偿协议
约定履行完
毕补偿义务
后,剩余股份
全部解锁;如
未解锁的股
份数不足利
润补偿协议
约定的当年
应补偿的股
份数,按照利
润补偿协议
的相关约定
执行。 若中
国证监会等
监管机构对
上述本人/本
企业认购的
福建省永安
林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
司增发股份
锁定期另有
要求的,本人
/本企业认购
上述股份的
锁定期将根
据中国证监
会等监管机
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
调整且无需
再次提交福
建省永安林
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
苏加旭;李建 根据上市公 正常履行(因
强;福建南安 业绩承诺及 司与补偿责 2015 年 04 月 森源股份
雄创投资中 补偿安排 任人签署的 07 日 三年 2015 年度业
心;福建省固 《利润补偿 绩未达到盈
鑫投资有限 协议》,补偿 利预测承诺
公司 责任人苏加 值,根据《利
旭、固鑫投 润补偿协
资、雄创投 议》,公司以
资、李建强对 总价 1.00 元
森源股份的 人民币向各
利润承诺如 业绩承诺方
下:本次重大 回购合计应
资产重组业 补偿股份
绩补偿承诺 31,097 股并
年度为 2015 注销。该事项
年、 2016 年、 于 2016 年 10
2017 年。若本 月 19 日实施
次重大资产 完成。)
重组未能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
完毕的,则业
绩承诺年度
相应顺延至
下一年度,相
应年度的预
测净利润数
额参照中联
评估出具的
中联评报字
(2015)第
299 号评估报
告确定。补偿
责任人对盈
利预测及补
偿的安排概
况如下:承诺
年度及业绩
分别为 2015
年 11,030 万
元、 2016 年
13,515 万元、
2017 年
16,378 万元;
补偿责任人
为苏加旭、固
鑫投资、雄创
投资、李建
强;补偿方
式:若标的公
司截至各期
末累计实际
实现净利润
未达到各预
测期末累计
承诺净利润,
补偿责任人
应先以股份
进行补偿,股
份不足补偿
时以现金补
偿。注:承诺
业绩具体计
算方法为标
的资产评估
报告对应的
承诺期森源
股份母公司
与深圳森源
预测净利润
之和扣除合
并抵消数后
的数据。业绩
补偿的具体
内容如下: 1、
业绩补偿金
额利润承诺
期内,若目标
公司截至当
期期末累积
实际净利润
数额低于截
至当期期末
累积预测净
利润数额,则
苏加旭、李建
强、固鑫投
资、雄创投资
应向永安林
业进行补偿。
当期应补偿
金额按以下
公式确定:当
期应补偿金
额=(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预
测净利润数
额-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实
际净利润数
额)÷补偿期限
内各年的预
测净利润数
总和×本次交
易总对价-
累积已补偿
金额。苏加
旭、李建强、
固鑫投资、雄
创投资应先
以股份补偿
方式补偿永
安林业,股份
补偿按逐年
计算、逐年回
购应补偿股
份并注销的
原则执行,股
份补偿方式
不足以补偿
永安林业的,
苏加旭、李建
强、固鑫投
资、雄创投资
应以现金补
偿方式补足。
2、股份补偿
的具体数量
计算方式:当
期应补偿的
股份数量=(截
至当期期末
累积预测净
利润数额-
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实际
净利润数额)÷
补偿期限内
各年的预测
净利润数总
和×本次交易
总对价÷本次
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股份
发行价格-
已补偿股份
数-已补偿
现金金额÷本
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股
份发行价格。
同时,依据上
述计算公式
计算的结果
为负数或零
时,已补偿股
份不冲回。若
永安林业在
利润承诺期
内实施转增
或送股分配,
则补偿股份
数量应相应
调整,计算公
式为:按前述
公式计算的
补偿股份数
量×(1+转增
或送股比例)。
若永安林业
在利润承诺
期内实施现
金分红,现金
分红收益的
部分应相应
返还给永安
林业,计算公
式为:返还金
额=每股已分
配现金股利×
按前述公式
计算的补偿
股份数量。以
上所补偿的
股份由永安
林业以 1 元的
总价回购并
注销。 3、现
金补偿的具
体金额计算
方式:当期应
补偿的现金
金额=(当期应
补偿股份总
数-当期已
补偿股份总
数)×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
产股份发行
价格。 4、资
产减值补偿:
若标的资产
减值测试报
告确认标的
资产期末减
值额 > 已补
偿金额(包括
已补偿股份
数量和现金
金额),则苏加
旭、李建强、
固鑫投资、雄
创投资应向
永安林业另
行补偿股份
或现金,且应
优先以其持
有的永安林
业股份进行
补偿。(1)应
补偿股份数
量按照如下
方式计算:应
补偿的股份
数量=(标的资
产期末减值
额-已补偿
金额)÷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
资产股份发
行价格。若股
份不足以补
偿的,应采用
现金补偿,应
补偿现金金
额按照如下
方式计算:应
补偿的现金
金额=标的资
产期末减值
额-补偿期
限内已补偿
的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
股份发行价
格-补偿期
限内已补偿
的现金金额
-因标的资
产减值已补
偿的股份数
量×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
产股份发行
价格。(2)若
永安林业在
利润承诺期
内实施转增
或送股分配,
则补偿股份
数量应相应
调整,具体公
式请见本部
分第二条所
述;若永安林
业在利润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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