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全国股转系统:证券简称应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
2018-08-29 18:19:14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昵称:理想大地
发帖数:1162
回帖数:35
可用积分数:299180
注册日期:2018-04-10
最后登陆:2018-11-16
主题:全国股转系统:证券简称应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



全国股转系统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规范挂牌公司证券简称或公司全称变更的业务办理和信息披露行为,结合业务支持平台日常业务系统上线后业务办理流程的变化,我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证券简称或公司全称变更业务指南》,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全国股转公司2014年5月6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证券简称或公司全称变更业务指南(试行)》同时废止。
按照《指南》规定,挂牌公司应根据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审慎对证券简称或公司全称进行变更。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应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得利用变更证券简称误导投资者,并避免使用过于概括、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的区域性、行业性通用名词。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原则上从公司名称中选取,不得超过八个字符(单字节字符),应避免与全国股转系统和境内交易所已挂牌或上市证券的证券简称重复。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