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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交所发布停复牌新规 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据上交所28日消息,为落实好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期间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复牌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修订并形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停复牌指引》),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确保《停复牌指引》顺利施行,现就新老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事项通知如下:一、《停复牌指引》施行前,上市公司已披露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的,在预案披露前继续按分阶段原则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不适用新规。二、上交所于2016年5月2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上证发〔2016〕19号)同时废止。
新《停复牌指引》对重大资产重组停复牌事项主要做出了5项修订:一是缩短重组停牌期限,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二是减少重组停牌情形,仅允许发行股份或发行定向可转债购买资产的重组停牌。三是要求停牌期限届满即披露预案。四是明确停牌申请的时间窗口及披露要求。五是原则上取消重组信息披露审核及问询回复期间的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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