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黔轮胎A子公司遭海关罚款1510万
2019-02-24 15:49:58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昵称:大牛股
发帖数:112606
回帖数:21874
可用积分数:99862445
注册日期:2008-02-23
最后登陆:2025-07-18
主题:黔轮胎A子公司遭海关罚款1510万

上市公司黔轮胎A 2月21日公告称,旗下全资子公司贵州轮胎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收到贵阳海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相关处罚,进出口公司在2012年至2016年间,存在将保税进口的10#天然橡胶生产的成品用于一般贸易出口和国内销售等违规行为,遭海关处罚1510万元,此外需补充缴纳关税和增值税合计6644.23万元。

黔轮胎A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在2012年至2016年执行C83012150008号加工贸易手册(以下简称“8号加工贸易手册”)期间,将保税进口的10#天然橡胶生产的成品用于一般贸易出口和国内销售,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相关规定。

此外,进出口公司在2014年至2016年执行8号加工贸易手册期间,未按海关加工贸易的相关规定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账簿、报表,以及未按海关加工贸易的相关规定存放海关监管货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相关规定。贵阳海关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510万元。

黔轮胎A在公告中表示,经调查,造成进出口公司在执行8号加工贸易手册期间发生的违规行为,“主要是相关人员对法规学习理解不透,管理存在疏忽,在海关调查期间已采取措施进行有效整改。”

此外,黔轮胎A还根据贵阳海关核定的调换海关监管货物数量,初步估算进出口公司需补缴关税和增值税合计约6644.23万元。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