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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长江电力一年或需缴费1.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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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7-12 11:5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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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长江电力一年或需缴费1.33亿元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10日发布《关于中央直属和跨省水利工程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对中央直属和跨省水利工程发电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今年9月1日起执行。这将对中央直属水电厂和火电厂产生直接影响,主要影响三峡电站及旗下的长江电力(600900)。
《通知》规定,取水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同类水力发电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低于每千瓦时0.3分的,按0.3分执行;高于0.8分的,按0.8分执行;在0.3至0.8分之间的,维持不变。抽水蓄能发电用水暂免征收水资源费。
此外,供农业生产用水暂免征收水资源费。供非农业用水(不含供水力发电用水)暂按取水口所在地现行标准执行。《通知》特别指出,中央直属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工程单位(企业)缴纳的水资源费计入生产成本。
记者了解到,此前,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先后制定了相应标准,而这些标准将成为中央直属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工程水资源费收取的参照条件。记者从湖北物价局了解到,水力发电水资源费为每千瓦时0.3分,也就是说,按取水口所在地湖北省标准,长江电力水资源费标准为每度0.3分。按照长江电力2008年442.78亿千瓦时发电量,一年需缴纳水资源费1.33亿元。
据水利部水资源司负责人介绍,此前的水资源法律法规中,有一部分没有纳入到政策范围内,包括一部分中央直属水电企业及农民用水。2009年1月1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联合印发《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扩大了水资源费的征收范围,除了《水法》以及国务院460号条令里规定的不收水资源费以外的,其他都要交水资源费。明确将中央直属水电厂和火电厂纳入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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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7-12 12:2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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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费的计提标准是什么? 答:目前公司水资源费按每度电3厘钱的标准计提,由于国家具体执行标准的文件还没有出台,因此还没有正式征收。 ............................................................................ 2009年05月16日 浏览:1152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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