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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尔胜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7月16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通江北路203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刘礼华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股份78728228股,占总股本379641600股的20.74%。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将所持有的深圳法尔胜彰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51%股权转让给法尔胜集团公司的议案。法尔胜集团公司及其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09年6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刊载的《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法尔胜彰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10026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居建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的人 员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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