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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指数基金成幕后推手 银行股强势有望延续
昨日,大盘暴跌逾170点,银行板块早盘昙花一现,收盘时除深发展上涨3.03%外,全盘翻绿,但从整个行业板块看,银行板块仍属于跌幅较小板块之一。
对于近期发布的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国金证券认为,这对银行的利息收入将产生负面影响,但有助于银行的风险控制和长期的金融体系安全,长期利好银行股,维持对银行股的“增持”评级。
加强贷款支付管理
《办法》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但细节上更为严格,其主要内容是加强贷款支付管理。《办法》明确了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但征求意见稿中 “对于不宜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特殊项目和交易对象,可综合考虑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对贷款使用的监控能力等因素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这条在正式稿中被删除,显示监管层更为严格的支付管理要求。另外,时间上也由 “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后施行”(11月20日)提早到“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后施行”(10月27日)。
《办法》强化了贷款的全流程管理,将各环节职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并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对不按本《办法》经营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或给予罚款、取消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等行政处罚措施。
此政策对银行的利息收入产生负面影响。改变企业的提款节奏,只有企业有了实际资金需求时,银行才受托支付贷款,贷款才开始计算利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是分阶段逐步落实,这意味着对银行来说,同样一个项目,实际贷款发放额与利息收入将比之前 (贷款一次性发放给企业)有较为明显的下降。此外,操作环节增加将提高银行操作成本。
估值优势日益突出
项目融资具有不同于一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风险特征,如贷款偿还主要依赖项目未来的现金流或者项目自身资产价值;通常融资比例较高、金额较大、期限较长、成本较高和参与者较多,从而风险较大。因此,《指引》要求项目抵押并购买商业保险,并进一步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的管理要求。
《指引》强调了银团贷款原则。针对项目融资金额较大、期限较长、风险较大的特点,为防止盲目降低贷款条件、恶性竞争,有效分散风险,要求在多个贷款人为同一项目提供贷款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当采取银团贷款方式。
前期,银行股整体表现落后于大盘,目前银行股整体2009年、2010年分别对应18倍和14倍的PE,低于沪深300指数2009年、2010年的24.4倍和20倍,银行股的相对估值优势日益突出。
另外,大规模指数型基金的发行是近期支持市场的一大理由,而截至上周末,银行股占总市值的权重为21.2%,占流通市值的权重是26.8%,大规模的配置需求预期可能成为银行股的催化剂。估值便宜而增长不低,指数基金又有明确的配置需求,因此,国金证券仍然对银行股持有积极的态度,维持对银行股的“增持”评级,投资者可关注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和交通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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