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广州要求新增租赁住房租期不得超过二十年
2019-07-02 14:14:49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昵称:股票我为王
发帖数:74822
回帖数:5844
可用积分数:14673344
注册日期:2008-02-24
最后登陆:2020-11-06
主题:广州要求新增租赁住房租期不得超过二十年

昨日,广州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新增租赁住房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有效打击“明租实售”。此外,《通知》要求租赁住房在项目宣传推广时,不得诱导、强迫、引导承租人参与任何有金融风险的行为,同时不得出现“投资”“升值”“名校”“首付”“月供”等涉嫌误导、欺骗和虚假宣传字样。
(广州日报)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