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证监会发布关于发行监管工作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安排的通知
2020-02-03 14:42:06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昵称:花脸
发帖数:72050
回帖数:2180
可用积分数:17908361
注册日期:2011-01-06
最后登陆:2026-02-12
主题:证监会发布关于发行监管工作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安排的通知

据证监会2月3日消息,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证监会本着便利行政相对人的原则,对近期发行监管工作作出相关安排,尽可能减轻疫情对发行人的影响。

  证监会发布的通知指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要求,对于发行人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告知函回复时限、财务报表有效期届满后终止审查时限等与发行审核相关的时限,以及已核发的再融资批文有效期,均暂缓计算。

  防控疫情期间,为便利相关主体,发行部开通以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光盘等为主要形式报送文件,具体事项请与我部相关经办人员联系(可通过电话01088061216、 01088061199获取经办人员联系方式)。我部也将以传真、邮寄或公告等为主要方式送达发行核准批文、反馈意见、告知函等相关文件。

  防控疫情期间,相关主体如有问题需要沟通的,发行部工作人员将高效及时以接听电话、接收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为相关主体服务,并及时查阅及时回复相关主体的信息。

  发行人在准备相关文件、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对于发行监管具体工作中,有利于疫情防控的意见建议,请及时通过邮箱geyh@csrc.gov.cn或者传真01088061252、01088061644向我们反映。证监会将及时认真研究,本着便利相关主体的原则,尽最大努力提供支持与服务。

  证监会将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对上述安排进行调整优化完善,并及时公告。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