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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吉林森工 核准豁免公司要约收购股份义务批复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准豁免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09—025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豁免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09年10月2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1082号)于2009年10月16日印发,全文如下: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公司因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而增持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3,198,226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该公司145,933,226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47.00%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1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公司应当会同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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