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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长江电力三季报利润总额507319万元,净利润390113万元,其差为上缴所得税,但我算了一下若按25%的所得税率计算结果有差异,请问所得税比例是多少?还有其他扣除吗?
长江电力三季报利润总额507319万元,净利润390113万元,其差为上缴所得税,但我算了一下若按25%的所得税率计算结果有差异,请问所得税比例是多少?还有其他扣除吗? 答: 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根据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公司采取间接计算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即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纳税调整项目包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扣除以及其他税收调整事项)。因此,应纳税所得额并不等于利润总额。公司当期应纳所得税费用是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而不是直接用利润总额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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