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长电版]湖北能源集团借壳三环股份有条件通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
2010-07-31 23: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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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长电版]湖北能源集团借壳三环股份有条件通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

湖北能源集团借壳三环股份有条件通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

2010年07月31日 浏览:45次 来源:郝伟

2010年7月30日,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召开2010年第25次工作会议,有条件审核通过湖北能源集团借壳三环股份上市方案,这标志着湖北能源集团整体上市实质上已取得成功。
湖北能源集团是目前湖北省属控股最大的电力能源企业,三家股东湖北省国资委、长江电力和国电集团分别持股50.96%、41.69%和7.35%。按照“以电为主,相关多元”的经营思路,湖北能源集团目前基本形成了电力生产、一次能源及金融股权投资等三大业务板块。电力生产板块涉及水电、火电、风电、核电,已投产可控装机容量543万千瓦,在湖北省内初步形成了鄂西水电和鄂东火电两大电力能源基地。
2007年2月,湖北省政府与三峡总公司签订了《能源战略合作协议》,同时湖北省国资委与长江电力签订了《关于战略投资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协议》,各方共同研究制定了“战略投资、改制重组、整体上市”三步走战略。2008年6月,湖北能源集团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进一步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了公司治理。2009年8月,正式启动借壳三环股份上市工作,采用“资产置换加定向增发”的重组方式,推进整体上市战略的实施。本次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湖北能源集团借壳上市方案,标志着长江电力投资时确立的“三步走”战略目标已全部实现。
湖北能源集团成功借壳三环股份实现整体上市,有利于湖北能源集团拓展融资渠道,提升治理管理水平,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更好地保障湖北省的能源供应,促进湖北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长江电力所持湖北能源集团股权的流动性和股权价值,通过整体上市后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实现湖北能源集团的规范治理,降低长江电力股权投资风险;也有利于为大型央企和地方国企战略合作树立良好典范,探索出一条适合各方优势互补、共赢互利、可持续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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