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上海、重庆公布房产税试点暂行办法细节
2011-01-27 17: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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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海、重庆公布房产税试点暂行办法细节

重庆市政府定于2011年1月27日晚20:00召开重要新闻发布会,内容最大可能为重庆房产税细节。此前,重庆市市长黄奇帆透露,将分10个等级征收房产税。


国务院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上海、重庆公布房产税试点暂行办法,上海税率暂定为0.6%,重庆税率为0.5%至1.2%。



该贴内容于 [2011-01-27 20:55:05]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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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7 19: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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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同意部分城市开展房产税试点工作 http://www.jrdao.com/topic-156686.html

2011-01-27 20: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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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上海、重庆公布房产税试点暂行办法,上海税率暂定为0.6%,重庆税率为0.5%至1.2%。

2011-01-27 20: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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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完善房产税制度,合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正确引导住房消费,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市政府决定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试点范围

  试点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

  二、征收对象

  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

  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

  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

  三、纳税人

  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

  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

  四、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五、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暂定为0.6%。

  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六、税收减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六)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

  七、收入用途

  对房产税试点征收的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八、征收管理

  (一)房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二)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三)凡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应按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主动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和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拥有住房相关信息的查询结果。地方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新购住房是否应缴纳房产税予以审核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购房人。应税住房发生权属转移的,原产权人应缴清房产税税款。

  交易当事人须凭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结果文书,向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登记;不能提供的,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四)纳税人应按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并提供相关信息,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承担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向其追缴税款、滞纳金,并按规定处以罚款。

  (五)应税住房房产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暂行办法规定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市地税局负责制定。

  九、部门职责

  (一)建立工作机制

  市政府成立由市财政、地税、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组成的房产税试点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房产税试点工作。

  (二)协同征收管理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税务机关建立应税住房房产税征收控管机制,根据本市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共同做好应税住房的认定工作。

  (三)实现信息共享

  市地税、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要共同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个人住房信息数据库信息共享。

  十、评估机制

  房产税税基评估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地税、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十一、其他事项

  本暂行办法未涉及的其他事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的具体规定,由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制订,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

  本暂行办法自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
2011-01-27 20: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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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布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细则

按3倍以下收0.5%,3—4倍收1%,4倍以上收1.2%,不管独栋商品住宅还是高档住房。

目前是以房产交易价为征税基数,如果三年、五年以后可能会进入要用评估的方法。

如无存量商品住宅,买首套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都有抵扣。

2011-01-28 0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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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分城市2月中旬前须出台限购细则
2011年01月28日 07:37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字体:大 中 小】 网友评论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通知要求,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通知要求,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通知指出,要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方面,通知指出,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要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方式,大力推广“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房价高的城市要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要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在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提出,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其他城市也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出台住房限购措施。

  此外,通知还要求,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并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

  (据新华社电)
2011-01-28 08: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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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士分析上海房产税形同虚设
符合人群太少
作者: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2011-01-28 08:22:00【大小:+ -】【打印】【评论】
财经时评:
房产税 促公平胜于调房价 积极财政 “旧瓶装新酒” 经济再平衡 美须更给力 抢搭政策“末班车” 淘金光伏坎坷路   传闻许久的房产税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

  昨日晚间8时左右,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1月28日起,对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按房价高低,税率分别暂定为0.6%和0.4%。”

  几乎同一时间,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宣布,重庆9个主城区将于今日启动房产税改革试点,税率分为3档:0.5%、1%和1.2%。

  “暂且不论效果,上海和重庆"敢为天下先"的行动非常值得肯定。”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昨日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房产税的征收将使得收入分配更趋合理。”

  上海形同虚设?

  根据《暂行办法》,上海市的征税对象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办法规定,合计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即0.6%。对于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则适当优惠,税率暂减为0.4%。数据显示,去年上海市商品住宅成交均价突破2万元/平方米。

  对此,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印堃华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上海房产税的版本考虑周到,对各种情况作出了比较详尽的安排。”

  但中房信分析师薛建雄认为,“"新国八条"限购二套房后,上海符合征税范围的人群就少之又少。只有已有一套住房再买一套后,家庭人均面积超标的家庭才会被征税。如以四口之家计算,只有超过240平方米的住房才会被征税。”

  “这意味着,房价不会受到实质性影响。”薛建雄称,“更多还是象征性影响,即继限购、限贷、营业税、契税后,又多了个调控工具。”

  但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认为,“上海房产税实际上是与"新国八条"相配合,在目前上海楼市泡沫严重的情况下,能尽量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

  “对于暂行举措,暂时不必苛求过多,之后上海可根据实际情况作进一步改进。”贾康说。
2011-01-28 09: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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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rdao.com/topic-156790.html 征税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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