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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电电力挂牌转让所持大同证券全部股权及债权
1月25日,北京产权交易所披露“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5243%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转让信息,转让方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挂牌底价910.92万元。
转让信息显示,此次转让中,大同证券0.5243%股权对应转让底价为774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136.92万元债权对应转让底价为136.92万元;转让底价合计910.92万元。据了解,2021年8月份,国电电力曾以996.92万元的挂牌底价对其持有的大同证券全部股权和相关债权进行过抛售,但未找到受让方。
据了解,大同证券成立于1988年,2021年全年公司实现营收4.44亿元,净利润1.02亿元,资产总计90.5亿元。国电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同第二发电厂为其第11大股东。
去年以来券商股权转让屡见不鲜。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包括新时代证券、华融证券、金元证券、网信证券、九州证券、德邦证券、民生证券、大同证券等在内的中小券商股权都曾面临出让。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中小券商股权变动频繁的原因多样。例如,控股股东状况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或应监管要求下、或在自身财务需求下,主动转让或减持所持有的中小券商股权;部分机构或集团在业务发展过程中需要券商牌照,从而产生对券商股权的收购活动。
也有分析人士认为,中小券商股权频频出让,也一定程度上是券业“马太效应”加剧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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