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精华): 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启动 发改委深圳试点
2014-11-04 17: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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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启动 发改委深圳试点

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启动 发改委深圳试点
www.eastmoney.com2014年11月04日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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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探索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正式启动我国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通知指出,在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将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即政府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固定电网的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同时,明确了输配电准许成本核定办法,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

  通知明确,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立后,要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电网企业按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通知强调,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是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约束和收入监管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电网企业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条件。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输配电价改革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试点工作,并尽快提交首个监管周期(2015年-2017年)深圳市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测算报告。新电价机制自2015年1月1日起运行,原有相关电价制度停止执行。

  此前,为促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发展改革委已核定了18个省级电网电力直接交易输配电价,但由于电力直接交易规模不大,电网企业通过低买高卖获得收益的模式并未得到改变。此次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最大亮点,是按国际通行的核价方法监管电网企业收入,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的约束,同时引入激励性机制促使企业提高效率,标志着我国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的转变,也是电价改革开始提速的重要信号,将为推进更大范围的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并为下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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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4 18: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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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在深圳试点 http://www.jrdao.com/topic-308698.html
2014-11-05 08: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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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突围:发改委一纸通知搅局电网垄断
发改委一纸通知搅局电网垄断 将固定电网总收入

如果没有国家发改委傍晚突然挂网的一份文件,昨天电力领域最大的新闻本应是国家电网召开“两交一直”特高压工程启动动员大会。

这份名为《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的文件不经意间成了“搅局者”。按照《通知》,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面临重大改变。相形之下,特高压工程更像是电改前为数不多的“盛宴”。

历史总有惊人的相似。

8年前的2006年10月底,当时的国家电网正大张旗鼓召开晋东南-南阳-荆门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建设誓师动员大会,却不料杀出一位被称为“电力斗士”的搅局者——电力专家杨名舟,几乎同一刻上书国务院直指电网垄断。

但前后两次的“搅局者”还是有所不同:杨名舟当年几乎是“一个人在战斗”,上书并未产生太大成效;今天,发改委的一纸《通知》却分明暗示着新一轮电改已呼之欲出。

这又会不会是电网垄断“坚冰”打破的开始?

“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而输配电价是电价改革最为关键的环节。”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景春梅说。

在业内看来,此举是我国电改的“突破口”,不仅将直接改变电网企业“打闷包”获高额购销差价的盈利模式,更可能为下一轮电改、油改乃至国企改革埋下伏笔。

艰难的突破

一直以来,电改都被视为中国各项重大改革中最难啃的骨头之一。

作为新一轮电改的理论指南,《深化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绿皮书·纲要》(下称《绿皮书》)一书就明确提到,电改十年来,传统的集中电力管理体制与智能化的分布式电力能源管理模式之间矛盾越来越突出;国家电网公司的集权管理模式与我国能源经济发展的内在结构越来越难以协调。

11月2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2014)第12届改革论坛上,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司长孔泾源也曾感慨,“(电改)问题是我们能走多远?5号文提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但输配分开却迟迟不行,(电改)至今也只走了一小步,方案还没有出来。”

在此期间,坊间对电网垄断的诟病有增无减。

“这里的垄断包含了四重含义,其一就是业务垄断,独家买卖电令电网成为唯一的买主和卖主,可充分享受压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吴疆对本报记者说。

而更多的用电、供电企业则成为受害者。

“对我们来说,除了环保、土地,还要和电网公司打交道,因为要接入系统,要上网。但这个过程中,相当一块利润就被电网赚去了,主要是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的差价。从国家打破垄断的角度看,未来肯定要输配电分开,电网只收输电费,发电侧也要提高运营水平,竞价上网。”江苏一家大型火电企业负责人对上证报记者说。

事实上,电改十多年来,我国电力市场参与主体已经在发电端形成多主体竞争局面,但输电、配电、售电垂直一体化的垄断局面仍然存在,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也由政府制定。

但此次《通知》明确:要在深圳市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完善输配电价监管制度和监管方法,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同时为其他地区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实现输配电价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具体而言,此次试点将把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即政府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固定电网的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同时,明确输配电准许成本核定办法,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

国家发改委表示,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立后,要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电网企业按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这也印证了本报7月10日《新电改启航》一文关于“新电改方案确立电网企业新的盈利模式,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和销售电价差价作为收入来源,而是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电网费”的报道。

改革的难题

事实上,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对电力行业人士来说并不陌生。为了促进大用户直购电交易,国家发改委已核定了18个省级电网电力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但这对电网传统的盈利模式基本不构成影响。

而此次针对深圳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则有非常明显的突破,例如明确给出了电网企业准许成本核定办法,同时固定电网的总收入,并要求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令各环节价格更透明化,将改变电网企业过去“打闷包”获得高额购销差价的盈利模式。

中电国际高级分析师王冬容告诉上证报记者,试点毫无疑问具有进步意义,不过难点在于对有效资产和准许成本的核定,操作不好会将成本做大。

在他看来,要想真正推动电改,必须将电网公司现有全部营销职能一次性独立出来,成立国家级的政策性购售电公司,使电网公司成为真正纯粹的输配电公司,才能保证其只收过网费的盈利模式。

而此次《方案》也简略提到了将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鼓励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把输配电价与发电、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王冬容认为,售电侧改革应先成立一家保底的政策性购售电公司,再随着市场的建设分批放开用户,并自然形成大量市场性的售电公司。

业内认为,此次在深圳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将是新一轮全面输配电价改革的前奏,也是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转变、电改提速的重要信号。

上证报记者获悉,国家能源局此前已经就电网输配成本监督方案进行专题立项研究,包括引入第三方审计手段等,国家审计组也在密集审计多地电网。

另一方面,电改的突围对后续其他能源品种的改革也有着重要意义。

“从能源改革的战略重点及先后顺序而言,必然是优先二次能源,次后一次能源;先电力,后油气。前者程序简单、定价机制易行;后者牵涉面广、定价机制全球化。因此,电改必然成为能源战略改革的第一步,具有战略性、机遇性、前沿性、跨越性的特点。”能源战略专家武建东说。(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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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一纸通知破电网垄断 将禁止低买高卖
2014年11月05日 06:0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林珮

一张图看懂国家电网到底怎么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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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突围,一场破垄断的改革发轫

国家发改委: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格改革试点,固定电网总收入

⊙记者林珮○编辑秦风

如果没有国家发改委傍晚突然挂网的一份文件,昨天电力领域最大的新闻本应是国家电网召开“两交一直”特高压工程启动动员大会。

这份名为《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的文件不经意间成了“搅局者”。按照《通知》,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面临重大改变。相形之下,特高压工程更像是电改前为数不多的“盛宴”。

历史总有惊人的相似。

8年前的2006年10月底,当时的国家电网正大张旗鼓召开晋东南-南阳-荆门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建设誓师动员大会,却不料杀出一位被称为“电力斗士”的搅局者——电力专家杨名舟,几乎同一刻上书国务院直指电网垄断。

但前后两次的“搅局者”还是有所不同:杨名舟当年几乎是“一个人在战斗”,上书并未产生太大成效;今天,发改委的一纸《通知》却分明暗示着新一轮电改已呼之欲出。

这又会不会是电网垄断“坚冰”打破的开始?

“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而输配电价是电价改革最为关键的环节。”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景春梅说。

在业内看来,此举是我国电改的“突破口”,不仅将直接改变电网企业“打闷包”获高额购销差价的盈利模式,更可能为下一轮电改、油改乃至国企改革埋下伏笔。

艰难的突破

一直以来,电改都被视为中国各项重大改革中最难啃的骨头之一。

作为新一轮电改的理论指南,《深化中国电力[-0.84%]体制改革绿皮书·纲要》(下称《绿皮书》)一书就明确提到,电改十年来,传统的集中电力管理体制与智能化的分布式电力能源管理模式之间矛盾越来越突出;国家电网公司的集权管理模式与我国能源经济发展的内在结构越来越难以协调。

11月2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2014)第12届改革论坛上,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司长孔泾源也曾感慨,“(电改)问题是我们能走多远?5号文提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但输配分开却迟迟不行,(电改)至今也只走了一小步,方案还没有出来。”

在此期间,坊间对电网垄断的诟病有增无减。

“这里的垄断包含了四重含义,其一就是业务垄断,独家买卖电令电网成为唯一的买主和卖主,可充分享受压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吴疆对本报记者说。

而更多的用电、供电企业则成为受害者。

“对我们来说,除了环保、土地,还要和电网公司打交道,因为要接入系统,要上网。但这个过程中,相当一块利润就被电网赚去了,主要是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的差价。从国家打破垄断的角度看,未来肯定要输配电分开,电网只收输电费,发电侧也要提高运营水平,竞价上网。”江苏一家大型火电企业负责人对上证报记者说。

事实上,电改十多年来,我国电力市场参与主体已经在发电端形成多主体竞争局面,但输电、配电、售电垂直一体化的垄断局面仍然存在,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也由政府制定。

但此次《通知》明确:要在深圳市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完善输配电价监管制度和监管方法,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同时为其他地区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实现输配电价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具体而言,此次试点将把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即政府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固定电网的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同时,明确输配电准许成本核定办法,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

国家发改委表示,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立后,要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电网企业按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这也印证了本报7月10日《新电改启航》一文关于“新电改方案确立电网企业新的盈利模式,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和销售电价差价作为收入来源,而是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电网费”的报道。

改革的难题

事实上,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对电力行业人士来说并不陌生。为了促进大用户直购电交易,国家发改委已核定了18个省级电网电力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但这对电网传统的盈利模式基本不构成影响。

而此次针对深圳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则有非常明显的突破,例如明确给出了电网企业准许成本核定办法,同时固定电网的总收入,并要求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令各环节价格更透明化,将改变电网企业过去“打闷包”获得高额购销差价的盈利模式。

中电国际高级分析师王冬容告诉上证报记者,试点毫无疑问具有进步意义,不过难点在于对有效资产和准许成本的核定,操作不好会将成本做大。

在他看来,要想真正推动电改,必须将电网公司现有全部营销职能一次性独立出来,成立国家级的政策性购售电公司,使电网公司成为真正纯粹的输配电公司,才能保证其只收过网费的盈利模式。

而此次《方案》也简略提到了将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鼓励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把输配电价与发电、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王冬容认为,售电侧改革应先成立一家保底的政策性购售电公司,再随着市场的建设分批放开用户,并自然形成大量市场性的售电公司。


业内认为,此次在深圳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将是新一轮全面输配电价改革的前奏,也是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转变、电改提速的重要信号。

上证报记者获悉,国家能源局此前已经就电网输配成本监督方案进行专题立项研究,包括引入第三方审计手段等,国家审计组也在密集审计多地电网。

另一方面,电改的突围对后续其他能源品种的改革也有着重要意义。

“从能源改革的战略重点及先后顺序而言,必然是优先二次能源,次后一次能源;先电力,后油气。前者程序简单、定价机制易行;后者牵涉面广、定价机制全球化。因此,电改必然成为能源战略改革的第一步,具有战略性、机遇性、前沿性、跨越性的特点。”能源战略专家武建东说。
2014-11-05 13: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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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发重了。
2014-11-07 08: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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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启动 改革信号10年未有
 国家发改委近日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正式启动我国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通知指出,为探索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在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试点的内容是,将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即政府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固定电网的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同时,明确了输配电准许成本核定办法,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新电价机制自2015年1月1日起运行,原有相关电价制度停止执行。

  为促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国家发改委此前已核定了18个省级电网电力直接交易输配电价,但由于电力直接交易规模不大,电网企业通过低买高卖获得收益的模式并未得到改变。此次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最大亮点,是按国际通行的核价方法监管电网企业收入,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的约束,同时引入激励性机制促使企业提高效率,标志着我国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的转变,也是电价改革开始提速的重要信号。

  通知强调,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是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约束和收入监管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电网企业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条件。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立后,要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电网企业按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华北电力大学副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国际能源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喜梅认为,此次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改革再次开启实质性步伐,为继续深化电力市场改革释放了积极信号,切实推进了“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改革路径。“这一改革信号意义之巨大,是近10年所未有的。”

  “不仅现行的电网企业商业盈利模式将改变,而且其作为发电侧单一购买者和售电侧单一售卖方的双边垄断身份将可能从此改变,为我国大用户直购电推进创造有利环境。”刘喜梅认为,最为重要的是,我国电力市场格局有望向“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现行国际电力市场竞争格局渐变,输配电网将最终成为公共开放通道,为电力市场改革真正实现与终端市场对接,即售电侧市场开放奠定基础。

  刘喜梅表示,此次电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输配电价细节政策制定要有多方利益体参与,要建立多边协调机制;二是电力输配各类资产和成本,要科学核准和分类评估,如变动成本、固定成本、阻塞费用与普遍服务成本等,为科学确定管制价格水平奠定基础; 三是管制方法要合理选择,从收入管制、价格管制双重入手,收入要体现效率提升,价格要体现合理成本,最终要提高电网企业生产积极性和电网运行效率,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2014-11-07 11: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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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的核心是核定输配电成本,让发电企业获得更好更开放的交易平台。
可能把输电资产卖给发电企业也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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