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长电收购三峡水利10.2%股权
2016-12-30 21: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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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长电收购三峡水利10.2%股权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 2016-058 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
中节能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持有的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三峡水利或本公司)股份 101,256,000 股协议转让给中国长江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或信息披露义务人),系重庆中节能减持,
长江电力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经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后生效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收到股东重庆中节能《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函》,获悉重庆中节能与长江电力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签署了《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
议》。重庆中节能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01,256,000 股无
限售流通股股份转让给长江电力。
本次权益变动后,重庆中节能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长江电力持有公司无限
售流通股 101,2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0%。因同受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公司控制,长江电力及其一致行动人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
峡资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创新)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152,890,8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0%。本次股份转让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重庆中节能 101,256,000 10.20% 0 0

股东名称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长江电力 0 0 101,256,000 10.20%
三峡资本 40,530,783 4.08% 40,530,783 4.08%
长电创新 11,104,094 1.12% 11,104,094 1.12%
合 计 51,634,877 5.20% 152,890,877 15.4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31 号希尔顿商务中心 19 楼
法定代表人:王黎
注册资本:45775.974 万元
成立日期:1997 年 11 月 24 日
经营范围:天然气项目的技术开发,利用自有资金从事天然气项目的投资及
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发电、输变电、供电、供水项目的投资、开发,制造、销售
电器机械及器材,国内贸易,水利电力行业项目投资咨询服务,设备租赁。(以
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
后方可从事经营)
股权结构: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持股 98.0339%,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
心持股 1.9661%。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 1 号 B 座
法定代表人:卢纯
注册资本:220 亿元
成立日期:2002 年 11 月 4 日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经营和投资;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水电工程检修维护
股权结构: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为长江电力控股股东,持有长江电力
61.92%的股份(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本次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来源:长江电力自有资金
三、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转让标的
重庆中节能持有的三峡水利 101,256,000 股非限售流通股份,占三峡水利总
股本的 10.20%。
(二)股份转让对价及支付
1.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占三峡水利总股本 10.20%的股份(即 101,256,000
股股份)转让给受让方,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9.425 元,合计转让价格为人民
币 95433.78 万元。如前述每股转让价格低于三峡水利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数平均值,则每股转让价格为三峡水利股份转让
信息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数平均值;若国务院国资委对
本次股份转让每股转让价格另有要求的,双方同意以国务院国资委确定的每股转
让价格作为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转让价格。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份转让交割完成前,如三峡水利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标的股份数量和转让价格亦将依法作
相应调整。
3.受让方按照如下期限、方式及金额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1)最迟至本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
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50%(暂定为人民币 47716.89 万元)作为保证金;
(2)最迟至本次股份转让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转
为股份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三)承诺及保证
双方已依法取得为签署并全面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可以
取得的全部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保证具有合法的权力和权利签署并全面履
行本协议。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即对双方
有约束力,并在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本次股份转让后生效。
(五)协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或多项的,本协议可通过以下方式终止:
1.经本协议双方协商一致;
2.本协议在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内未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除非双方
同意延长,否则本协议终止。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造成
负面影响。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权转让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重庆中节能、长江电力已分别就上述权益变动事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详见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四、备查文件
重庆中节能与长江电力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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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0 22: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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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股票代码:60011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 1 号 B 座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报告签署日:2016 年 12 月 29 日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写本权益
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三峡水利电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重庆三峡水利电
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3
目录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二节 持股目的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4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三峡水利 指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峡集团 指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长江电力 指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峡资本 指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长电创投 指 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股份购买协议》、本协议 指
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长江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
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转让、本次股份转让、上市公
司股份转让 指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收购重
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
101,256,000 股三峡水利 A 股无限售流通
股股份
过渡期 指
自《股份购买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次股
份转让完成目标股份的过户登记的期间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表
公司名称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 1 号 B 座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22 层
法定代表人 卢纯
注册资本 2,20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0405L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电力生产、经营和投资;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水电工程检
修维护
经营期限 2002 年 11 月 4 日至长期
[B](二) 股东情况
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十股东情况如下图。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61.92%
2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4.42%
3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0%
4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00%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86%
6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利两全保险产品 1.91%
7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1.19%
8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17%
9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14%
1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0.93%
合计 83.54% [/B]
6
(三)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卢 纯 董事长 男 中国 否
张 诚 副董事长 男 中国 否
杨 亚 董事 男 中国 否
张定明 董事/总经理 男 中国 否
李季泽 董事 男 中国 否
洪文浩 董事 男 中国 否
宗仁怀 董事 男 中国 否
黄 宁 董事 男 中国 否
周传根 董事 男 中国 否
赵 燕 董事 女 中国 否
张崇久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否
吕振勇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否
林初学 监事会主席 男 中国 否
莫锦和 监事 男 中国 否
卢丽平 监事 女 中国 否
王 新 监事 男 中国 否
黄 萍 监事 女 中国 否
姚金忠 职工代表监事 男 中国 否
王晓健 职工代表监事 男 中国 否
徐 斌 职工代表监事 男 中国 否
陈国庆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否
谢 峰 财务总监 男 中国 否
薛福文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否
李平诗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否
关杰林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否
李绍平 董事会秘书 男 中国 否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股权关系
100%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61.92% 0.13%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江电力在境内、境外拥有湖北能源和广州发
展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
8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根据自身的资金安排需要,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
持有的三峡水利股权一次性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中节能实业
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本次股权转让,退出水电业务,收回资金,进一步
支持主业更好地发展。
本次协议受让股权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经营理念、
发展战略的认同,及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从而进行的一
项投资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未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相违
背,符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原则和发展趋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
并结合三峡水利的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继续增持其不低于
人民币 500 万元的股份,相关操作将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数量
和比例
1、三峡资本
本次权益变动前,三峡资本持有三峡水利 40,530,783 股,占上
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4.08%。
本次权益变动后,三峡资本持有三峡水利 40,530,783 股,占上
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4.08%。
2、长电创投
本次权益变动前,长电创投持有三峡水利 11,104,094 股,占上
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12%。
本次权益变动后,长电创投持有三峡水利 11,104,094 股,占上
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12%。
3、长江电力
本次权益变动前,长江电力未持有三峡水利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江电力持有三峡水利 101,256,000 股,占上
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0.2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16 年 12 月 29 日,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信息披露
义务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占三峡水利总股本 10.20%
的股份(即 101,256,000 股股份)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
10
本次协议受让股权行为,需要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后实
施。
三、《股份购买协议》主要内容
2016 年 12 月 2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
任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当事人
协议转让方: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协议受让方: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转让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三峡水利 101,256,000 的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10.20%)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上述股份。
(三)转让价款
1、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占三峡水利总股本 10.20%的股份(即
101,256,000 股股份)转让给受让方,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9.425
元,合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95433.78 万元。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份转让交割完成前,如三峡水
利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标的股份数
量和转让价格亦将依法作相应调整。
(四)支付方式
1、受让方应按照如下期限、方式及金额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
价款:
11
(1)最迟至本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
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50%(暂定为人民币 47716.89
万元)作为保证金;
(2)最迟至本次股份转让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之日起五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转为股份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自本次股份转让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审批批准且转让方取得全
部股份转让价款后,转让方及受让方应共同并督促办理如下事项以完
成本次股份转让的具体变更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上交所、证券登记
结算公司办理将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信息披露、登记手续等。
3、自标的股份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受让方即合法拥有所
受让标的股份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五)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
起即对双方有约束力,并在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本次股份转让后生
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
形。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
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12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无重大交
易行为。未来如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将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
13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1、三峡资本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三峡资本分别于 7 月、9 月由
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入三峡水利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时间 买入股票数量(股) 交易价格区间(元)
三峡资本 2016 年 7 月 3,200,000 8.23-8.48
三峡资本 2016 年 9 月 182,600 8.01-8.04
除前述情况之外,三峡资本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三峡水利股票
的情形。
2、长电创投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长电创投于 2016 年 8 月、11
月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入三峡水利股票,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时间 买入股票数量(股)
交易价格区间
(元)
长电创投 2016 年 8 月 9,129,194 7.66-8.16
长电创投 2016 年 11 月 1,974,900 9.10-9.25
除前述情况之外,长电创投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三峡水利股票
的情形。

该贴内容于 [2016-12-30 22:30:40] 最后编辑
2016-12-30 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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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能、福能、广州发展、三峡水利、上海电力,三总为了售电还真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啊,高~实在是高~
2017-01-03 20: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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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印发,规范各地电力现货市场启动前的电力中长期交易;重庆中节能拟将持有的三峡水利10.2%股权协议转让给长江电力
2017-01-03 20: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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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印发,规范各地电力现货市场启动前的电力中长期交易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的通知,要点如下:1.规定适用主体2.规定了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电网企业、电网企业和电力调度机构的权利和义务。3.规定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参加市场交易主体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内部核算的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保留的调峰调频电厂除外)、电力用户经法人单位授权,可以参与相应电力交易。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后退出的,原则上3年内不得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退出市场的电力用户须向售电企业购电。4.规定交易品种、周期和方式,交易品种包括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以及辅助服务补偿(交易)机制等。电力中长期交易可以采取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等方式进行,主要按照年度和月度开展。5.阐明价格机制。6.交易组织主要说明交易时序安排、年度优先发电合同签订、年度双边交易、年度集中竞价交易、年度基数电量合同签订、月度双边交易、月度集中竞价交易和临时交易与紧急支援交易。7.阐明合同电量偏差处理和计算计量的方式。

火电:浙江重点建设项目杭丽热电一期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总投资约6亿

水电:四川水电装机突破7000万千瓦

核电:中核集团AP1000在役检查技术在全球首堆成功应用

风电:国内单期规模最大国华景峡风电场全面投产

光伏:中国机械工业集团与ACC在华建立100MW屋顶太阳能项目

燃气:贵州成立勘研中心发展天然气产业

公司动态

吉电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长江电力: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百川能源: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三峡水利: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风险提示:

1.电力供需恶化风险

2.煤炭价格上涨风险,来水偏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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