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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海电力关于火电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09-31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火电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东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 2924 号)和《关于调整上海市电网电价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09)019 号) 文件,为疏导电价矛盾,完善电价结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 决定适当调整全国电价水平。上海市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调 0.50 分(含税)。 本公司上海地区主要全资、控股和参股火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含税)调整情 况如下: 电价单位:元/千千瓦时 电厂名称 装机容量 (万千瓦) 调整后电价备注 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0 443.80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80 441.80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0 441.80 上海吴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0 454.80 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0 463.80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闵行发电厂81.5 457.50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35 457.50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市电厂14.5 457.50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杨树浦发电厂35.9 457.50 脱硫机组另 加15 元/千千 瓦时 此外,本公司位于江苏省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调 0.58 分(含税)。本公司位于安徽省的“皖电东送”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本次不作 调整。 经初步测算,本次上网电价调整对公司2009 年度业绩影响有限。 调整后上网电价自2009 年11 月20 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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