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地下电站上网电价盈亏平衡点分析
2011-05-31 08: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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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长电投资者来说,不管电价最终多少,掏91亿,获得如下利益:"
摘自18楼JD回帖
疑问,电价都没有出来,利益就出来了。算来算去,电价不变,那怎么办?
2011-05-31 08: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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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电价核定就算国家保证不让长江电力亏本,但是如果是按整体(包括地上机组)上不亏本核定,怎么办?
2011-05-31 12: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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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国债收益4%+2%=6%,相当于8%*0.75,貌似说得过去。但是JD计提财务费用的利率5.5%明显低于社会平均水平6%。
2011-05-31 18: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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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DE说得有理,发改委文件也说是社会平均成本。

假设地下机组造价91亿(上报发改委的静态投资73.4亿),按20%资本金计算,资本金=18.2亿,贷款=72.8亿,设计发电量35.11亿度。
折旧5亿(5.5%),财务费用4.4亿(按综合贷款合同利率6%),其它经营管理费用0.5亿
资本金收益率8%(税前)

假设上网电价为P
35.11XPX(1-17%+9%)=18.2X8%+5+4.4+0.5
P=0.352
盈亏平衡点P0:
35.11XP0X(1-17%+9%)=5+4.4+0.5
P0=0.3065

假设计提5分,用于三峡后续规划投资(5分钱由长电支付,5分钱计提也可以视为费用)
35.11XPX(1-17%+9%)=18.2X8%+5+4.4+0.5+35.11X0.05
P=0.406
盈亏平衡点P0:
35.11XP0X(1-17%+9%)=5+4.4+0.5+35.11X0.05
P0=0.361

对于长电投资者来说,不管电价最终多少,掏91亿,获得如下利益:
税后净利润=18.2x8%x75%=1.09亿
年现金流入=净利润+折旧=1.09+5=6.05亿
粗算,12年后长电还清所有贷款。
此后,长电投资者获得的利益如下:
税后净利润=(18.2X8%+4)x75%=4.09亿
年现金流入=净利润+折旧=4.09+5=9.05亿

2011-06-01 13: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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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三峡枢纽发生的成本费用公摊给地下电站
其他经营管理费用=2.49*0.75*420/2250+水费等0.011*35.11=0.735亿>0.5亿
2011-06-01 15: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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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有可能未来地上和地下统一定价,三峡整体上网电价上调。
2011-06-01 15: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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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整体上调2分,其他省市先后会跟进,股价应该涨停。今日股价表现却背道而驰……
2011-06-01 15: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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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关于适当调整电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号:鄂价环资规[2011]48号 | 发布日期:2011-05-3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省电力公司,华电集团湖北分公司、华能集团华中分公司、国电集团华中分公司、省能源集团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为补偿火力发电企业因电煤和天然气价格上涨增加的部分成本,缓解电力企业经营困难,保障正常合理的电力供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101号)文件规定及审核批准的我省电价调整方案,通知如下:

一、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

(一)利用清理现有电价空间,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上省网燃煤发电企业自 2010年1月1日起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33分(含税,下同);上省网燃气发电企业自2010年6月1日起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33分。

(二)从2011年4月10日起,上省网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再提高1.67分,上省网燃气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再提高5.65分。

(三)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和荆门热电厂从2011年4月10日起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另提高0.3分。

蒲圻、西塞山两电厂超发电量以及协议供电上网电量同步调整。

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

上省网火电企业上网电价标准详见附件1。

二、三峡地下电站投入商业运营后,送我省电量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2506元,其落地电价相应调整。

湖北省能源集团清江水布垭电站4号机组上网电价从2011年4月10日起按每千瓦时0.395元执行,鄂价能交函[2007]80号文同时废止。

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101号)文件规定,从2011年6月1日起,湖北省电网销售电价除居民生活和趸售用电外,其他各类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2分,具体见附件2。

四、享受协议供电政策的电解铝、化成箔、铁合金生产企业及三峡坝区移民安置企业,从2011年6月1日起,其用电价格中基本电价按发改办价格[2010]1536号文件规定执行、电度电价在发改办价格[2010]1536号文件规定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2分。

三峡坝区移民安置企业指湖北香溪化工公司、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其用电价标准按照化成箔、铁合金用电价格标准执行。

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价格另文下达。

六、大化肥生产用电,电度电价在大工业电价基础上降低0.055元/千瓦时,基本电价执行大工业基本电价标准。

七、天堂抽水蓄能电站抽水电价标准不变。

八、列入销售电价的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每千瓦时1.88分(不含税),税收政策仍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47号)执行。

九、列入销售电价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农网还贷资金、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不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和分时电价政策。

十、对民政部门发有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每月50千瓦时以内的电量按照低保家庭电价执行。

十一、相关要求

(一)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国家规定的电价水平。要切实加强管理,挖潜降耗,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

(二)各地不得超越价格管理权限,擅自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措施,不得擅自降低或变相降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和电力用户用电价格,维护国家电价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请各地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相关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对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附件:1.湖北省火电企业上网电价表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101号)中湖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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